在“Mac基礎篇”中我學到了Mac的屏幕及桌面的各個功能、觸控板和鍵盤的操作、程序的安裝和卸載。我知道了Mac的三大法寶:觸控板、多桌面和Spotlight,了解了Mac的“標簽思維”和“檢索思維”。
自從我掌握了上述技能和概念后,我越發(fā)覺得Mac設計者的“父愛算法”,Mac才真正算得上是一臺電腦,Win實質上還是一個操作系統(tǒng)而已。我的macbookair是2012年購買的,雖然到現(xiàn)在有5年時間了,除了硬盤較小之外,其他的和剛買的時候基本沒什么兩樣,雖然我自買過來就一直用mac os系統(tǒng),但隨著我近期學習效果來看,越來越覺得os系統(tǒng)的偉大,厲害!
在沒有掌握這些技能和概念之前,我一直還是把Mac當成Win來用,我會新建很多的文件夾,會把文件歸類到一個個文件夾中,我搜索的時候還只是會用finder下的搜索,而不是用Spotlight。我也從來不會用快捷鍵來快速打開相關程序。雖然我也沒怎么用鼠標,更多的是把觸控板當鼠標用,費時費力。
在掌握這些技能和概念之后,我開始試著用Spotlight進行檢索,試著開始設置標簽,試著使用快捷鍵,特別是打印快捷鍵,真的比移動鼠標快多多了。我還買了一個硬盤專門用來備份Mac數(shù)據(jù)。我努力著讓Mac更好的為我所用,提高我的工作效率。而且,為了不浪費時間,我現(xiàn)在基本上都在使用正版軟件,好比office,有時候花費一點點的錢,不只是讓你事半功倍,也會讓你心情愉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