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shù)的雙重標準,都是被慣出來的毛病

大多數(shù)人都難免會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地遇到信奉乃至宣揚雙重標準的人,甚至有可能會被這樣的人使用雙重標準來要求乃至欺壓,進而因為其他人的雙重標準而受害。

因此,對于大多數(shù)人而言,認清信奉乃至宣揚雙重標準的人的實質(zhì),從來都是足夠重要的。這不僅能夠決定自己能否及時地、準確地應對這些人,更能夠直接決定自己會不會因為這些人的行為而遭受實質(zhì)性的損失。


在大多數(shù)正常的現(xiàn)實環(huán)境之內(nèi),認清信奉并且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的實質(zhì),往往不會有太大的難度。

只要能夠進行認真的觀察與思考,大多數(shù)擁有正常的智力和基本的理智的人都應該能夠發(fā)現(xiàn):如果某些人公然信奉、宣揚雙重標準乃至多重標準,進而公然用雙重標準乃至多重標準對待不同的人,甚至在個人的或者群體性的言行舉止上存在許多明顯的互相矛盾、互相沖突之處,那么,只要這樣的人在智力或者人格上不存在明顯的實質(zhì)性缺陷,他們在實質(zhì)上信奉的便一定是一套不適合或者不應該直接公開說明的隱性標準。而且,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無論這一類人信奉的各種隱性標準在某些具體的層面有哪些差別,它們都可以用兩個再簡單不過的詞語來概括,那就是:自私自利、欺軟怕硬。


對于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而言,最重要的一項共同點是:認為自己、自己的同類或者自己所屬的某些群體的利益、想法乃至情緒永遠都是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重要的。由于這一點,他們會在很多情況下公然用相對寬松或者對自己有利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自己的同類以及和自己有共同利益的人,甚至可能會對自己、自己的同類以及和自己有共同利益的人完全沒有任何要求;與此同時,他們也會在很多情況下公然用相對嚴苛或者對他人不利的標準來要求別人,甚至可能會公然對他人提出不符合常理、不應該被滿足或者在事實上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要求。

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他們當中的一部分人還會認為:無論是其他的人,還是他們能夠見到、接觸到的各種事物,或者是他們自己所處的某些現(xiàn)實環(huán)境、某些領(lǐng)域,全都必須順從于他們的利益、想法乃至情緒,不能讓他們有一絲一毫的不滿意。但是,他們從來都不會主動地考慮自己或者自己的同類以外的其他人的利益、想法或者情緒,甚至可能不認為其他人也有自己的利益、也有權(quán)表達自己的想法、也應當在某些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某些情緒。這正是他們會在某些情況下公然向他人提出不合理或者不可能實現(xiàn)的要求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們會信奉某些和可以驗證的事實完全不符的偏見、謠言、謬誤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們當中甚至還有人會認為自己比別人“高等”,進而認為別人比自己“低等”,從而自然而然地認為他們自己所謂的“低等人”必須順從他們這樣的“高等人”、必須完全為他們這樣的“高等人”服務,哪怕他們根本拿不出任何依據(jù)或者只以自己的情緒、自己信奉的歪理、自己愿意接受的謬誤作為依據(jù)。他們更不會考慮,其他人是否可以或者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把他們視為“低等人”。

這些觀念以及由它們而產(chǎn)生的言行舉止,全都應當用“自私自利”來形容,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應當用“損人利己”或者“損人不利己”來形容。它們的實質(zhì)是:只按照自己的利益、想法乃至情緒單方面地把人劃分成不同的人,并按照不同的標準區(qū)別對待。它們和信奉它們的人都在實質(zhì)上反對“所有的人在人格、尊嚴上都應該是平等的”這一條維護正常社會的正常運轉(zhuǎn)的基本準則。


除少數(shù)特殊情況之外,欺軟怕硬往往是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普遍具備的另外一項足夠明顯的特征。

除少數(shù)不具備最基本的理智和認知能力的人之外,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往往只會在自己不會遭受實質(zhì)性的損失、威脅乃至傷害的情況下對他人表現(xiàn)出足夠囂張、完全不顧忌他人的態(tài)度,也往往只會對比他們?nèi)跣〉娜?、不會主動地傷害他們的人或者不能讓他們遭受實質(zhì)性損失的人公開宣揚、實行雙重標準乃至多重標準,哪怕某些現(xiàn)實環(huán)境當中的一部分人表現(xiàn)出的“弱小”或者“無威脅”只是他們自己認定的。他們只敢把比他們?nèi)跣 ⒃谀承┣闆r下地位比他們低或者不會對他們造成實質(zhì)性威脅的人稱為“低等人”,卻絕對不敢公開地把事實上比他們強大、比他們地位高或者有能力傷害他們的人稱為“低等人”,除非他們能夠得到更加強大的人的保護。他們更是從來不敢對任何足以對他們造成足夠大的實質(zhì)性影響、足以讓他們遭受足夠嚴重的實際損失乃至有能力直接掌握他們的命運的人提出任何足以被認定為“過分”的要求,甚至不敢公開在這些人面前表明自己的真實想法、真實需求,除非他們已經(jīng)在其他人的過度照料或者自身所處環(huán)境的過度庇護之下喪失對現(xiàn)實世界的正確認知以及對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guān)系的正確認知。

事實上,足以完全依靠他人或者外界來生存正是某些人錯誤地判定自身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某些人錯誤地判定他人的能力或者地位、錯誤地估計自己與其他人之間的關(guān)系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這個重要因素的作用之下,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不僅會欺軟怕硬,還很可能會錯誤地判定他人的“軟”和“硬”,從而誤認為某些自己原本得罪不起的人也是可以被自己用嚴苛的標準衡量或者提出過分的要求的。

只有在自己因為自身的認知錯誤而遭受慘重損失、付出慘痛代價之后,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地反思自己、真正地改正自己的某些錯誤。至于那些落到這種地步還仍然把一切都歸罪于他人或者外界的人,只能用“無藥可救”來形容。


大多數(shù)的雙重標準乃至多重標準,從來都是被他人或者外界慣出來的毛病。

大多數(shù)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多重標準的人,都是因為自己不會遭受實際損失、不會付出實際代價并且在某些方面有利可圖才會這么做。

對于大多數(shù)不想受害的普通人而言,及時地認清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的實質(zhì)是很重要的,不去慣自己能夠接觸到的任何人的毛病同樣是很重要的。因為,不去慣別人的毛病,從來都是讓其他人不敢肆無忌憚地傷害你的重要方法,甚至可能是必須要做的。無論是及時地對某些人的過分言論、錯誤言論及時地反駁或者表達不滿,還是及時地表明自己的底線并盡可能地制止某些人的過分行為,都是在人格、尊嚴的層面上和維護人的正當基本權(quán)利的層面上足夠重要的。哪怕只是盡可能地和信奉乃至公然宣揚雙重標準的人保持距離或者離開他們,也是有意義的。

所有可以用常理衡量的現(xiàn)實環(huán)境的好轉(zhuǎn),都需要現(xiàn)實環(huán)境當中的每一個人盡可能地付出一定的正面努力。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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