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喜歡,很簡單,就像一種單純的欣賞。
初中有一個同學(xué),長的瘦瘦高高的,顏值也蠻高,屬于當(dāng)時招人喜歡的奶油小生般那種藍孩子。坐在我前面,平常沒事總欺負他,今天讓他帶星球杯啊,明天讓他在值日的時候多倒幾桶垃圾。每次,他也都不反抗,不知是習(xí)慣了還是有其他的原因。
忘了說,他是當(dāng)時我們值日小組的組長,但是每次值日都是我在分配工作,他就一笑了之。忘了說,他的吉他彈的特別棒,唱歌也不差,也是校園十大歌手之一。忘了說,其實,他也不算很好欺負,可能就是懶吧,畢竟我這么可愛,他也不好惹我不開心咯。
其實喜歡,很簡單,就如同一場突然的心動。
那時候,還不明白暗戀是什么,只知道每當(dāng)看見他,心里就好像揣著一只小兔子,心跳的好快,有些怕旁人拆穿,以為那是自己一個人的無疾而終。直到后來,后知后覺的發(fā)現(xiàn)自己也在被他深深的喜歡著。
就像那封情書里寫的一般,“想離你很近,卻又怕你突然走遠,只好保持適當(dāng)?shù)木嚯x,偷偷的喜歡你,悄悄地記得你喜歡的一切,然后就可以裝作每次不經(jīng)意間的默契十足”。
最開始喜歡的一首歌是《為你寫詩》,歌詞里有著年少時對愛情的期盼,“為你寫詩,為你靜止,為你做不可能的事。為你我學(xué)會彈琴寫詞,為你失去理智……”我記得,最美的是你的名字。
其實喜歡,很簡單,也很像一個很自然的小習(xí)慣。
多年前的某天,喜歡上寫字。一字一句,都是心的問候。不華麗,也不浮躁。提筆的時候,心是安靜的。
一定程度上,是字如其人的吧。小部分時候,內(nèi)心也會比寫出來的文字更沉靜一些。
在圖書館,自習(xí)室,找一個安靜的角落,窗外有陽光散落,樹影斑駁。
可以寫寫,畫畫,再發(fā)個呆,多好。
心里的某一個地方,會因此而柔軟。想做許多事,關(guān)于青春年少時的小小期待。
偶爾也會,一個人躺在草地上,靜靜的冥想,我的過去,現(xiàn)在和未來。
或者到處走走拍拍,單反鏡頭下的世界,仿佛也是自己內(nèi)心的世界。
其實喜歡,很簡單,仿佛我愛上一座城,也從不曾離開。
我喜歡你,是我獨家的記憶,誰也不行,從我這個身體中拿走你。有關(guān)于你,扎根心底,無限期。
那時候,做著這樣的一個夢:我穿著最愛的格子衫和牛仔裙,來到心心念念的鄭州,和有著相同夢想的一群人相見。我們約在了金水路16號,無一失約。我們會見到喜歡多年的小編們,最重要的是,終于可以和“心兒姐姐聊聊天”并且一窺江城大叔的“芳容”。
那承載著我們青蔥歲月里可愛夢想的小地方,是否會如想象中一般溫暖的令人眷戀。
總覺得,還是差一點點,就會長成美好的模樣,還不夠好,萬分期待著相見卻也有些近鄉(xiāng)情怯。
遠方不遠,因為有愛著的人和夢想,念念不忘的,終會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