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夢華錄》正在熱播,劇中劉亦菲飾演的妓女趙盼兒,定位是個身處樂營但不賣身的妓女。她十六歲脫籍的時候,依然是處女之身。

這一設定符合歷史事實嗎?在古代,妓女真的可以只賣藝不賣身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古代妓女的分類。
古代妓女從大的方面可以分為官妓和私妓兩大類。
官妓里又有宮妓、營妓、軍妓等的細分。官妓主要來源是女罪犯、罪犯妻女和被賣入官府的女人等。
官妓完全沒有賣藝不賣身的說法。很多人入籍第一天就被逼接客,甚至被LJ,而且反抗越厲害的人,受辱的時間越快,老鴇就是要給那些不聽話的妓女一個下馬威。
既然官妓不可能只賣藝不賣身,那私妓呢?
私妓的范圍很廣,包括有錢人家自娛和娛客的家妓,私人開設的青樓、妓院中的妓女,以及私窠暗娼等。
這些人中,有一種比較特殊的類型:妓女和鴇母屬于“母女”關系。
這種“母女”包括兩種:親母女關系和收養(yǎng)的母女關系。
但不管哪種,兩人間或多或少都有一絲或真或假的脈脈親情。
如果碰上妓女因各種原因(比如有了中意的郎君、身體疾病等)不想接客,有時老鴇也會暫時容忍。來日方長,不用為此弄僵兩人之間的關系,畢竟,將來還要靠這個“女兒”養(yǎng)老送終。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可以不接客的妓女,就是清倌人,這是還未破處的妓女。為了待價而沽,鴇母不會讓清倌人輕易失身,因此清倌人也會有短暫的不接客時期。
以上這兩種情況,對妓女來說,都會存在短期的不接客的狀態(tài)。但這個時段不會很長,一般最多幾個月,畢竟老鴇也要賺錢討生活,不能無限期地養(yǎng)著她。
總結來說,妓女身處歡場,想要不接客,如果是私妓中的“女兒”或清倌人,或許還有一絲可能,而官妓就是冷冰冰的X工具,身份比家婢還要低賤(家婢還能或多或少獲得來自主母的一絲或真或假的溫情),完全沒有不接客的自由和不失身的可能。
身處官營妓場的妓女,她的命運只有兩種:要么接客,要么死,沒有第三種可能。
回到前文,《夢華錄》中的樂營妓女趙盼兒有可能不接客嗎?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樂營是個什么機構?
樂營是官方管理樂人的音樂機構,從唐代開始就有設置。主要職能是滿足官方的音聲需求。比如在官方典禮、使節(jié)迎送、官府宴會等場合演唱、演劇、奏樂、跳舞等。有時也受雇為民間的婚慶、吉慶等活動,提供歌舞器樂服務。
樂營里有男有女,而女的則被稱為女樂。女樂又稱營妓、官妓,除了提供演奏歌舞服務,提供X服務是她們不可推卸的責任。
唐代范攄在《云溪友議》中說“樂營子女,厚給衣糧,任其外住,若有宴飲,方一召來,柳際花間,任為娛樂?!?/p>
《夢華錄》中樂營妓女趙盼兒屬于官妓,那結論就很明確了:
趙盼兒不可能不接客。賣藝不賣身,只能是她(和觀眾)的一個美好幻想。
不排除個別古代妓女獲得了良善的對待和美滿的結局,但總體來說,古代妓女是個凄慘的群體,她們處于社會的最底層,比奴婢還要卑賤。
刻意美化她們的職業(yè),或者調(diào)侃、嘲諷她們,都是對歷史上這個悲慘群體的再次侮辱和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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