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我想饒了我的仇人,反招受他們的嘲笑嗎?我得勇敢一些!
哎呀!我的心呀,快不要這樣做!可憐的人呀,你放了孩子,饒了他們吧!......不,憑那些住在下界的報仇神起誓,這一定不行,我不能讓我的仇人侮辱我的孩兒!無論如何,他們非惡死不可!
從這些內(nèi)心的獨白中可以看出,棄婦的仇和慈母的愛在美狄亞的心中展開了激烈的沖突。她幾次鼓起勇氣,又幾次猶豫不忍。世上哪有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的?可是罪惡的社會逼得美狄亞不得不忍痛割愛,因為美狄亞即使不殺自己的兒子,他們也活不成。在古希臘復(fù)仇被認(rèn)為是親屬的義務(wù),如果某家族的人被外人殺死了,不管他是否死得罪有應(yīng)得,作為他的親屬都要為他復(fù)仇,要以血還血。與其讓仇人殺害自己的兒子暴尸于外,當(dāng)然不如自己親手殺死他們給予優(yōu)厚的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