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五,也就是2018年12月21號下午。我去健身館上私教課的途中,在嘉興路闖了紅燈。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以前聽我們系統(tǒng)的人說我們轄區(qū)的電子監(jiān)控沒有真正起到作用,所以我就有恃無恐的闖了。今天收到了短信提醒,被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記錄了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法行為,記六分。我居然違法了?開車遵守交通規(guī)則,這是大家都懂的,但是在具體的行動中卻有那么多的僥幸心理。
據我所知,現在每年都有那么多的刑事案件,那些違法的人誰都不愿意成為一個犯人吧。然而他們卻實實在在的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他們?yōu)槭裁匆プ瞿??這就是僥幸心里,特別是危險駕駛犯罪,大家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是就因為心里沒有對法律的敬畏,認為可能逮不住他。所以就以身試法。
也許有的時候可能真遇上僥幸沒有被追究責任,但是那畢竟不是常態(tài),制定法律不是為了懲處,而是為了保護我們,讓大家心存敬畏,只有我們心中具有規(guī)則意識,對法律心存敬畏,才能夠更好地去遵守。
所以說,不論是誰,不管有沒有人監(jiān)督,心中一定要有規(guī)則意識,對法律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身試法,更不能知法犯法!
讓我們一起從現在開始,從自己做起,做一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吧,請相信自律才會更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