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有一段時間特別流行的那個段子嗎?
博主站在大馬路上隨機問路過的女生:“如果給你500萬,你愿意把老公賣掉嗎?”就是這個!當然還有很多類似這個的文案,內容有些會稍加改動。
今天聽到了一個把這個段子照進現實的案例。
律師問自己的朋友,如果給你300萬,你愿意把你的先生賣掉嗎?
她的朋友斬釘截鐵地說:“當然愿意呀!”旁邊有不少人哄笑,還有人附和說自己也愿意。
就這樣律師笑著,開始講了一個我們當笑話看的真實案例。
川川是個大帥哥。他好好的上著班,不知為何就入了富豪女老板的眼。女追男隔層紗,何況這種社會地位的差距。
川川的老婆死活不肯離婚。女富豪親自出馬問對方怎么樣才肯離?她也是非他不嫁。
事已至此川川老婆也無可奈何,悲憤欲絕時她說:“給我300萬我就離”。女富豪爽快答允。
不知道當時悲憤欲絕的川川老婆有沒有覺得自己要少了?聽著律師講,我覺得她要少了。
就這樣川川和女富豪沒羞沒臊的生活在了一起,然而事情還沒有結束。
愛情就像花瓶,遠觀高雅漂亮,到手才知道是多么的易碎。戀愛的時候,我們因為想吸引對方,展現出來的都是美好的一面,這樣才容易得到對方的青睞,可一旦生活在一起,各種缺陷終將暴露在對方眼中,這種情況下所謂的愛情就是笑話。
沒有多久女富豪覺得川川除了帥一無是處。她立即起訴川川老婆,想追回自己的300萬。
第一場官司有錢的說了算,川川老婆輸了。輸的理由是川川老婆收了這個錢,她就違背了良俗公序,自己的先生怎么能像物品一樣拿來買賣。
川川老婆肯定不服。自己辛苦建立的家給拆了,自己的人給拐走了,吃干抹凈覺得不順口了,聊以慰藉的這些錢還想收回去,想的太美。
第二官司駁回第一次的判決,川川老婆贏。理由是錢是女富豪代替川川愿意給對方的,是補償對方的精神損失,女富豪知三當三,本身就違背了良俗公序。
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心酸與否,旁人無法感同身受。只是第一場官司未免讓人心寒,第二場總算大快人心。不能好事都讓站在高處的人得了吧。
看到評論區(qū)里許多人說自己也愿意把家的那一位給賣了,瀏覽了一遍評論區(qū)里的最低價是3萬。
現在的婚姻絕不像以前是盲婚啞嫁,那些給錢就愿意賣先生的女人,當初嫁給對方的時候他們都比現在更不如嗎?決定嫁給對方的時候初衷是什么?自己可還堅守著自己的那份初衷并為此奮斗?
如果有人拿300萬要買走我的先生我是不買的。一個人是掙不了這么多,兩個人攜手并進又何止這么多。
如果男人的心已經飛走,不是婚姻有了問題,就是人有了問題。生了病的事物自己又治不了,既然他的藥只能來自外面,何必讓自己跟著痛。
不過如果有人出1000萬,我還是愿意賣的,我覺得他值1000萬,300萬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