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山自縊的崇禎皇帝朱由檢,真的可以算殉國嗎?

景山公園東側,有一遺跡——明思宗殉國處。

思宗皇帝在大順軍攻入皇宮后,于煤山自縊的故事,是少有所聞的。只是近日漫步至此,忽有所思,覺得總有一些不對勁兒。

殉國,一般通俗解釋是為國家利益而犧牲生命。思宗皇帝自縊身亡,符合這種情形嗎?

276年前,即1368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發(fā)布《奉天討元北伐檄文》之時,申明北伐大義,說“驅除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

但是,高喊“救濟斯民”口號的朱明王朝真的言行一致嗎?

1644年,李自成進軍北京時也發(fā)布了一篇檄文《大順倡議天下征討無道檄》,對朝廷暴政的聲討字字鏗鏘,“嗟爾明朝,大數已終,嚴刑重斂,民不堪命?!?/p>

一邊是“救濟斯民”的開國口號,一邊卻是“嚴刑重斂,民不堪命”的百姓抗議,大明王朝距離立國初衷已經漸行漸遠。

文人鄭廉的《豫變紀略》詳細記述了農民軍在河南的發(fā)展情況,農民是被沉重稅負、災荒逼著競相加入起義軍的。崇禎十一年到十三年,在川陜鄂流竄的李自成,帶領一千多人進入河南,三個多月的時間就發(fā)展到了好幾萬人,正如民間傳唱的那般“殺牛羊,備酒漿,開了城門迎闖王”,這很能說明人心向背問題。

天下百姓從賊如流,最后直接推翻了朱明王朝。

按照某些說法,崇禎尚且算作英明的皇帝,明朝滅亡似乎與之關系不大,尤其是自縊前還給李自成留下了那封“感(虛)人(情)至(假)深(義)”的遺書: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賊直逼京師,然皆諸臣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發(fā)覆面。任賊分裂朕尸,勿傷百姓一人。

這似乎給他營造出一種愛民如子,最終卻因暴民作亂被逼自盡的“君王死社稷”的印象。1944年,崇禎自縊300年整,故宮博物院曾在崇禎自縊的老槐樹旁立碑,稱其人為“英主”,贊其事曰“殉國”。

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釀成明末農民大起義的禍患,一般認為是天災人禍并舉,事實上很多天災也是人禍所為。

明末災荒嚴重的原因,除了自然災害頻發(fā),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水利失修,但崇禎對興修水利的態(tài)度卻很奇怪。

顧城先生的《明末農民戰(zhàn)爭史》記載,當時東南鬧水患,崇禎問為何不修水利,大學士周道登說修理需要錢糧,崇禎一聽朝廷要花錢,就默不作聲,最后在“修水利擾民,朕不愿擾民”的幌子下放棄了興修水利。

崇禎在節(jié)省國家用度上的吝嗇,也是最終牽扯出明王朝掘墓人李自成的,就是裁撤驛站事件。這件事發(fā)生在崇禎登基的第一年,主張裁撤驛站的兵科左給事中劉懋,后來給崇禎上折子說,各省一共給朝廷節(jié)省了六十八萬五千七百二十余兩,這還不能保證是否存在夸大之嫌。

為國家節(jié)省六十八萬兩白銀,看起來數字不小,但相比大明朝廷的各項開支和皇室內帑中的巨額積蓄,簡直就是九牛一毛,但從萬歷皇帝起,老朱家的當家人已經習慣跟老百姓爭利了。

據史料記載,1602年,也就是萬歷三十年,大明朝廷最大的財政支出項是供養(yǎng)皇室成員,耗銀1526萬兩,占財政總支出的52.89%,而當年朝廷撥發(fā)的賑濟卻只有13.8萬兩,只占財政總支出的0.48%。

到崇禎年間,老朱家的子孫又不知繁衍了多少,這筆供養(yǎng)皇室的錢就算不增也不會少。當時,全國除了江浙財賦區(qū)之外,大部分土地都落入了宗室手中。福王朱常洵在河南占地兩萬頃,河南大旱,赤地千里,福王宮內窮奢極欲,宮外卻是餓殍遍野。

皇室供養(yǎng)耗費驚人,社會賑濟可憐巴巴,但崇禎對百姓和民間的搜刮卻前無古人。崇禎三年,加派遼餉;崇禎十年,加派剿餉;崇禎十二年,又加派練餉。前前后后不到十年,老百姓身上多了一千六百七十多萬兩稅負,是以往的一倍不止。

不體恤百姓疾苦,只知橫征暴斂,沒有賑濟,沒有安撫,崇禎已經不是在割韭菜,而是連根拔了。崇禎十三年,全國大災荒,農田顆粒無收,饑民大批死亡。崇禎十四年,河南彰德府武安知縣在給上級的匯報中說,“本縣原編戶口一萬三十五戶,今死絕者八千二十八戶”,80%的家庭全家死絕。

萬歷年間,漕運總督李三才曾勸諫明神宗,“奈何陛下欲崇聚財賄,而不使小民享斗升之需;欲綿祚萬年,而不使小民適朝夕之樂”。相比崇禎的行徑,李三才這話真是說早了,崇禎通過增加稅負的方法來籌集軍費剿滅農民軍的做法,最后是朝廷稅基越來越薄,農民不辭千里投奔起義軍,李自成、張獻忠在崇禎的幫助下兵源滾滾。

崇禎空前瘋狂地斂財,都用做軍餉了嗎?

不然。

崇禎九年,思宗啟用孫傳庭為陜西巡撫,負責剿滅農民軍時,僅僅撥銀六萬兩。明朝供養(yǎng)一個士兵,一年的工資加上盔甲等裝備消耗,大約15兩-20兩,也就是說給孫傳庭的軍餉,只夠他招募三四千新兵一年的軍餉。

朝廷動用數省兵力,折騰了七八年都沒剿滅,靠這幾千人,一年就能剿滅?崇禎之吝嗇、急躁、浮夸由此可見一斑。

如此“精打細算”、“搜刮民間”,崇禎真的沒錢嗎?大順軍打進北京后,繳獲崇禎內帑白銀三千七百萬兩,黃金一百五十萬兩。而這些錢,只拿出三分之一用于賑濟災民,或許就根本不會有大規(guī)模農民起義。

這就是那個以勤政、節(jié)儉著稱的朱由檢。崇禎,其實是自取滅亡。

當然,還會有人說,君王死社稷,何等悲壯,總還是有值得肯定的地方。問題是,他還有別的選擇嗎,坐等成為李自成的俘虜,被梟首示眾?

最天真的想法是,崇禎應該逃到南方,還能保住半壁江山。

先不說大明王朝人心盡失,大明王朝的官員非正常死亡率在歷朝歷代應該名列前茅,滿清南下之際投降的官員、士人不計其數,根本缺乏抵抗的群眾基礎。

就是崇禎本人,剛愎自用、狐疑不決,也比不了當年的宋高宗。楊嗣昌、陳新甲先與金求和、再戡平內亂的計劃,因崇禎缺乏乾綱獨斷的魄力而破產;信任太監(jiān),致使名將盧象升無辜枉死,胡亂指揮致使孫傳庭戰(zhàn)死,也跟他那重用孫承宗的木匠哥哥朱由校沒法相比。

況且,中興大將岳飛、韓世忠、吳玠何在?

朱元璋的北伐檄文,談及元朝必亡,說“天下兵起,使我中國之民,死者肝腦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雖因人事所致,實乃天厭其德而棄之之時也”。明朝滅亡,不也是不修仁政、天厭其德而棄之嗎?加速明朝滅亡的,不正是那個自認為勤政、無辜的崇禎嗎?

君王,也被稱作君父,即是天下臣民的父親,最后“兒子們”起來反抗“虐子”的父親,這樣的父親能稱作慈父嗎?一個被自己的臣民拋棄的皇帝,走投無路而自殺免辱,能算是殉國嗎,崇禎不過是給朱明皇族殉葬罷了。

鹿臺自焚的殷紂王,沒有人說他殉國,在民眾高呼聲中被砍頭的法國國王路易十六,沒有人說他殉國。為何崇禎就算是殉國,他自縊之前的遺言,闡明自殺的理由“無顏見祖宗于地下”,但他是否想過有臉面對天下百姓呢。

這樣的一個差勁皇帝,死得恥辱,卻博得“殉國”美譽,不是很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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