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在生活中總會遇到矛盾沖突。如果處理得好,矛盾沖突可以成為關系的助推器,如果處理得不好,它也可以毀滅一段關系。怎么樣才算是好的處理呢?
馬歇爾·盧森堡博士發(fā)明了“非暴力溝通”,專門用來解決溝通中的矛盾沖突。
非暴力溝通有四個要素:
1.觀察并描述對方的行為
2.表達自己的感受
3.表達自己的需求
4.表達自己的期待
我把它寫成一個公式:
非暴力溝通=你的行為+我的感受+我的需要+我的請求
如果翻譯成大白話,就是:
你做了xxx,我覺得很xxx,因為我想xxx,我希望你能xxx。
但是在非暴力溝通的過程中,存在很多陷阱。我很早就接觸到非暴力溝通,照著上面的說法來做,但仍然很多次把我的女友惹得更生氣了,弄巧反拙。
這些陷阱是什么呢?
1.描述行為之后,不要評價。
因為評價只是我們對這個行為的主觀看法,并不一定是事實。但我們很容易把它當成是事實,并且要求對方也要接受它。但矛盾中的評價往往是負面的,對方覺得你的評價不實,會覺得受到了冤枉,這是一種傷害,會加劇矛盾沖突。
另外,評價的行為背后其實隱藏了這樣的意思:我有權評價你,你要接受我的意見。評價者和被評價者的關系往往是不對等的,這很容易讓被評價者覺得不舒服。有時對方不是在反抗你的評價,而是在反抗這種不平等。
事實是無可辯駁的,不存在冤枉人的情況。而且說事實,沒有評價,也就沒有不對等的關系,雙方的溝通也能更順暢地進行下去。
2.表達感受時,背后緊跟需要,不然會變成指責。
如果你只是說:你做了xxx,我很難受。對方會覺得受到了指責:你是在怪我讓你難受了。換言之,你在說:都是你的錯。
但其實,我們的感受應該是由我們自己負責的。同一件事情,發(fā)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他們看待這件事的角度不同,可能就會有不同的感受。就像半瓶水,有人會說:只有半瓶了。有人會說:太好了,還有半瓶水!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把自己的感受怪罪到對方身上。如果這么做了,就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一個受害者的位置,這樣也會讓雙方的溝通無法正常進行。
我們可以說:你做了xxx,我很難受,因為我想xxx。比如,你讓我先走,我很難受,因為我想和你一起走。這樣,我難受的原因不是你的行為,而是我的需要沒有被滿足。這樣就沒有指責的意味了。
在一個好的溝通里面,一定不能有指責。當一方開始指責,另一方通常會反抗。指責的潛臺詞是:我是對的,你是錯的。但我們都想證明自己是對的,不喜歡被證明是錯的,當溝通的主題變成對錯,雙方的裂痕只會越來越大。即使一方最終贏了爭論,也會輸了關系。
3.提需要的時候不要說服。
有些時候,我們在提需要的時候,會很關心對方是否愿意滿足我們的需要。這時我們會想方設法地說服對方。但當我們嘗試著這么做的時候,說明我們潛意識中就覺得對方不會滿足我們的需要了。我們自己把對方放到了對立面,對方可能原本愿意,也會變得不愿意。他拒絕的不是你的需要,而是需要背后的對立。
其實在一段良好的關系里面,是可以不需要說服的。雙方都不會提出太讓對方為難的要求,而只要是合理的需要,對方也都不會拒絕。
4.提請求時不要威脅
提請求,就是清楚地告訴對方,我希望你做什么。但是絕對不能讓對方產(chǎn)生“我不按照你說的做,就會受到懲罰”的感覺。如果你的語言讓對方產(chǎn)生了這種感覺,那這就不是請求,而是威脅了。
沒有人喜歡被威脅。威脅是一種強制。威脅不是請求,而是要求。有些事情我們原本是愿意做的,但如果是被別人要求去做,可能就不愿意做了。
過去我不知道,這些陷阱,每一個我都踩過,每一個都給我?guī)磉^沉重的痛苦。還好現(xiàn)在知道了。還好,現(xiàn)在你也知道了。我踩過的每一個坑,都希望你不會踩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