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暴虐,首先需要敬畏生命

米脂的砍殺初中生,公交車上的背摔、腳踹兒童,這兩幢針對孩子的事件,讓人痛心,那些非人的暴行,難免會對當前社會產(chǎn)生悲觀情緒,懷疑正義,懷疑安全感,我們同情那些深受傷害的無辜兒童,他們的不幸,是因為生活在這個時代。

一次次砍殺,是對生命的漠視,是對人類生存意義的詆毀。

現(xiàn)代社會的戾氣太盛,一言不合就動刀,一有冒犯就動手,視生命為草芥,視道德法律為兒戲。人心浮躁了,功利性強了,公德心隨之下降,眼里只有自己的事,自己的利益,舉手投足都是唯我獨尊的傲慢。人與人越來越難相處,心和心越來越難溝通平復。

我們所了解到的現(xiàn)象,只不過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更廣的不道德和不公平,在我們視線之外,或者因某些原因,被隱藏,被銷毀,見不到陽光,得不到公眾的關注。

相比曝光出來的事件來說,那些沒有揭露的惡行,更讓人難以心安,我們知道,有一種力量在阻止人們發(fā)現(xiàn)真相,只要這個力量持續(xù)存在,我們就無法保證自身安全。

人的惡,總會有源頭,追溯到童年,追溯到家庭不幸、學校霸凌,以及現(xiàn)實的種種不堪。人心就像個鏡面,感受到什么,就在心中留下什么樣的鏡像。

施暴的人,多多少少也是暴行的受害者,長期受欺凌,終有心理崩潰的那一刻,于是不計后果地反抗,把自己所受的苦難,全部返還給那些忌恨的人。狗急了還跳墻,何況人呢?

有仇不報非君子,這句激發(fā)血性的話,助長了人們的仇恨,情緒的起伏,往往源起于身邊人的話語刺激,以及周圍環(huán)境的熏陶影響。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當年的一次波瀾不驚的口角,若干年后可能演化為不共戴天的仇恨,雞毛蒜皮的事,也被無端放大發(fā)酵,成為天大的事兒。

中國自古就是講“禮”的社會,禮是規(guī)矩、是法度,是一個國家民族穩(wěn)定的基石。

有所為,有所不為,都在“禮”中規(guī)范,每個人的日常生活,行為舉止,都不可放肆、任性,需要內(nèi)省,需要自我約束。若沒有必要的限制,人們因欲望驅使,必定會無法無天,擾亂秩序。

冤有頭債有主,一般的復仇,是把一股怨氣發(fā)泄在與自己沖突的人身上,使其痛苦,使其意識到當初施虐的草率,仇恨從何處來,便施予何處去,形成復仇的閉環(huán),仇恨因此得以緩解。

而針對不相關人群的復仇,卻讓人費解,究竟是什么樣的心理能夠錯亂到如此地步?大概懷恨在心又無計可施,索性隨便找一處發(fā)泄,隨便找一人施暴,無辜的人因此受到連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倒霉的時代倒霉的人,我們何處去講理,何處去申訴?

學校教給我們善,社會讓我們認識惡,家庭則使我們感受溫暖。

心理扭曲的人,大概明白什么是善,也知道什么是惡,然而家庭的變故,家庭的不和諧,使其感覺不到溫暖,冰冷的心在無情的氛圍里沉淪,善,變得渺小,惡,無限放大,于是在悲涼中爆發(fā),痛苦助長了殘暴的本性,揮起刀,握緊拳頭,眼前只有復仇的元素,而不管究竟是誰。

一切責難,都是最輕松的道德輿論,人們站在不相關的地方,拿起各種媒體工具,舉起譴責、討伐的旗幟,進行一場驚天動地的大示威、大評判。

有一邊倒的批判,也有勢均力敵的對抗,人們在搖旗吶喊時,未曾注意到,正是這樣尖銳的道德歸類和指責,讓人變得不可捉摸、反復無常,讓個別人的心理進一步扭曲變形,成為另外一個怪體。

公眾輿論,會遵從公眾群體的智慧,而群體智慧遠遠低于個體的最高智商,人們順應潮流,跟風一邊倒,有可能助燃了并不高明的意見,不理性,不全面,不明朗,一切都在這種非理性的狂歡嗨聊中滋生狂妄、偏執(zhí)和戾氣。

社會需要包容,同情弱小,幫助遇到困難的人,不歧視殘疾,不阿諛權貴,尊長有序,世風良善。

我們希望生活在一個沒有戾氣,沒有暴力的環(huán)境下,家庭和睦,人人有愛,這一點需要從每個人做起,不跟風,不起哄,善待每一個生命,將生命視為最神圣,不管這樣的生命是否屬于你眼里值得敬重的生命。

敬畏生命,才可能避免一次次施暴,才可能還我們真實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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