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和甫至龍安微雨因寄吳氏女子

宋·王安石

荒煙涼雨助人悲,淚染衣襟不自知。

除卻春風沙際綠,一如看汝過江時。

元豐五年(1082),王安石送弟王安禮赴京任尚書左丞。從熙寧九年(1076)罷相返金陵至是時,王安石已七年未與長女相見,此番送弟,觸景生情,更為思念遠方的女兒,詩人飽含深情,融情入景,寫下這首詩寄予她。

王安石是一位大政治家,也是一位有豐富感情和平凡心的平常人。

他這首借送弟兼寄女兒的詩,充分表現了一個兄長、一個父親對親人的深厚感情。

這首詩實是寫給女兒的,是為了送弟的緣故,來到龍安江邊,觸景生情,想起女兒出嫁時的復雜心情,不由得再次淚下沾衣。

封建社會女子出嫁后,與父母的關系就疏遠了,骨肉分別,給父親的心靈是個不小的打擊,但孩子的家庭幸福又是父母所期盼的,因而分別時心情十分矛盾復雜。

在封建社會的傳統(tǒng)文化背景下,很少有父親如此真實地表露對女兒出嫁的種種無可名狀的心態(tài),王安石卻深切真實地寫出了一個平凡的父親的心情。

詩的前兩句說來到江邊送弟,同樣的荒煙涼雨,同樣的骨肉分離,這種場面又一次經歷,怎不讓人淚下沾衣。

詩人說“淚下”而又“不自知”,正寫出了站在江邊遙望親人遠去時癡凝的神態(tài),其中感情深厚沉郁。后兩句說,除了春風吹綠了沙灘這一點與當年不同,一切都和當年送你出嫁時是一樣的讓人傷感。

而“除卻”一句又特巧妙,把春來草綠、凄迷傷情的景色特點反而加強了,風物一如往日,而今親人卻各自東西,心里必會傷懷和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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