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要忘記,同情畢竟還只是情緒,只是道德態(tài)度,不見得都能夠轉化成實際的行動。我可以充滿同情地旁觀你的不幸遭遇,雖然感到十分難過,甚至于義憤填膺,但是我仍舊只是旁觀者,并沒有積極去幫助、照顧你,對抗那些傷害你的力量,舒緩你的不幸。同情要化為行動,代表我所同情的對象,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深入我的內(nèi)心,牽動我的生命。這可能是因為他跟我的關系非常深重,但也可能是因為這件事牽涉到的道德標準、倫理價值對我的意義非常深重,兩方面的“深重”,意思都是說,在這件事情上我對你的苦難如何反應,已經(jīng)不是尋常的身外之事,而是會回來逼問我,問我準備如何面對自己。我對這件事的態(tài)度,牽涉到了我是誰,我是什么樣的人,我對自己有什么樣的認識跟期許。
換言之,同情這種情緒的底層,隱藏著我的自我認同,我的道德觀、價值觀;把同情轉化成實際的行動,其實構成了我的生命實踐。當我強烈關懷一個對象時,之所以難以掩飾一份憂心焦慮之情,之所以必須主動出手去幫助對方,正是因為對方的福祉,對我具有這么深重的意義,對方的不幸,構成了我生命中的陰影、威脅、缺憾。換言之,我的關懷,跟我對自己生命的想像,是交織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