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成本——薛兆豐經(jīng)濟學讀書筆記

在薛兆豐經(jīng)濟學“科斯定律”這一課,薛老師提到了“社會成本”這一名詞。并說雖然在課程中假設整個社會的社會成本是零,但實際情況下社會成本是很高的。比如社會中會有“賊”,所以人們必須用到“鎖',雇人來看門,甚至放到銀行的保險柜中;于此相類似的情況還有,人們會故意隱藏自己的目的來使自己的目的最大化,比如在買東西時不論顧客有多喜歡這件商品都會表面上裝作滿不在乎的樣子,來使自己買的價格是最低的;同時賣家在定價格時也會故意定的很高來給顧客砍價的空間;在我去四川大涼山支教時,遇到了個情況改變了我之前較為天真的想法,在接受教育的70人左右中總有幾個人不是以接受知識來的,他們是為了和支教人員搞好關系以為了日后再微信上借錢花的;在看競爭職位時每位競選者真的是為了團體著想么,他們更多的知識為了自己的利益吧,并且部分夸大自己對于職位的合適,也夸大別人對于職位的不合適,以此來增大自己的勝算,也沒有考慮團體真正需要怎樣的人吧;············

這與沒有社會成本的社會相比,也就類似于大同社會吧,有什么差別呢?人們就不會浪費買鎖、雇人、租賃保險柜,而把這部分錢用在享受上來提高自己的效用;人們也不回浪費很多的腦力在于顧客或商家周旋而把時間花在享受與家人的時光上;支教人員也不用分出精力應付目的不純正的孩子身上,而會把經(jīng)歷用在提高自己的講課水平上;團體精選出的人員一定是所有人中最適合這個崗位的人,團體的利益會得到最大化。

我寫這些東西也是提醒自己社會成本是很高的。我從小的思想都是社會成本是零,也就是以上我所說的事情都不應該發(fā)生,但實際就是普遍存在于生活中的,所以進行自己要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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