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連續(xù)發(fā)生了兩起震驚社會的暴力事件:珠海重大沖撞事件和無錫學生殺人事件。這兩起事件著實令人痛心,我們強烈譴責這些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也對無辜受害者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哀悼。然而,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它們背后所反映出來的筑牢公共安全防線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問題。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相關部門確實應該進一步加強體育中心、學校、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完善防護設施、警示標志以及制定應急處突預案等,但在對矛盾糾紛進行末端管理的同時,筆者認為,相關職能部門更應該進行源頭治理,要“抓前端、治未病”。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治理的最好辦法,就是將矛盾消解于未然,將風險化解于無形。各級黨委政府一是要不斷探索和學習借鑒“楓橋經驗”,整合資源,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探索建立黨委和政府統(tǒng)一領導、職能單位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lián)動的矛盾糾紛調解格局,變某個部門的“單打獨斗”為多部門聯(lián)合出擊,將矛盾糾紛末端管理轉為源頭治理,共同為基層矛盾糾紛把脈問診,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成功率,讓群眾的合理訴求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解決,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極端案事件的發(fā)生。二是要將矛盾糾紛化解與法治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利用“憲法日”“法制進校園”“法制進社區(qū)”等契機,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引導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日常工作中,司法行政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服務,筑牢基層維穩(wěn)“第一道防線”。三是社會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更加完善的心理干預機制。通過開展心理健康講座、心理團輔活動、心理咨詢服務等方式,及時發(fā)現(xiàn)和幫助那些可能存在心理問題的人群,提高人們的心理調適能力,讓人們學會正確處理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難。珠海重大沖撞事件和無錫學生殺人事件中的兩名嫌犯,一個是因為對離婚財產分割結果不滿,進而報復社會;另一個是因為考試不合格和實習報酬問題,同樣選擇了暴力手段。他們二人如果能提前干預一下,也許會防患于未然。
抓好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必須久久為功。各級黨委政府要持續(xù)踐行為民宗旨,切實解決群眾的煩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推動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和多元化解,有效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