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突然想叫杯奶茶,于是點了個外賣。
輸入地址時,看到記錄里有公司名字,奇怪了一下:為啥會有公司地址記錄?想起之前在公司點過快餐,當時頭腦里想到的是東區(qū)店!于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
后來,外賣小哥來電說已經(jīng)給我同事拿進去了,我說:“沒有啊,我同事跟我在一起呢!”他說有,兩個同事一起進去的!我覺得好奇怪,公司就兩個人,其他人都去東區(qū)店搞活動去了!
后來才猛然想起,地址是東區(qū)店的,奶茶到了東區(qū)店!掛了電話之后,在想對策,怎么把東西帶過來,最后決定叫跑腿幫帶過來!
可是,跟那邊同事溝通時,得知東西并不在店里,外賣小哥說送錯了,又提著走了!
可是外賣小哥并沒有聯(lián)系我啊,是我寫錯了地址,跟他又沒關系,他為何不跟我溝通就把東西提走了呢?
打電話去商家問,商家說東西是美團帶走的,讓我找美團客服,或者讓快遞小哥重新送到正確的地址!
后來,我打給快遞小哥,他說要不他送回商家,要不送回之前那個地方,如果要送到我手上就要付跑腿費!一開頭,我說5塊錢,他沒說不行,說著說著又說要10塊,還說他在往北區(qū)跑,沒那么快!
掛了電話以后,跟同事一說,同事憤憤不平,覺得這外賣小哥就是想獨吞,就不應該給那跑腿費,就應該投訴他!
我也越想越不平,感覺自己被別人坑了,是不應該便宜他!后面跟老公提起,他說:“本來就是你的錯,誰讓你填錯地址?”可是,我錯就錯了,可是他干嘛要不經(jīng)我同意就把東西帶走呢?對于他來說,他送到了目的地了,就沒他什么事了!
我確實想投訴他,所以不敢報詳細地址,只寫著“到樓下,打電話!”可是,后面想想還是寫上了詳細地址,不打算投訴了!
因為自己的大意,我本來也是想再掏錢叫跑腿帶過來的,跑腿要12塊,現(xiàn)在他只要10塊,這個代價是要自己承擔的!
最不爽的是,外賣小哥的心機,他不經(jīng)同意就把東西帶走,帶走會不主動跟我溝通對策,根本就是想獨吞的。
可是,得饒人處且饒人,萬一我這個投訴給他帶來了不良影響,他報復我怎么辦呢?這類新聞并不少見??!
再說,我也不清楚他是個什么樣的人,萬一是個難纏的“爛人”,可能帶給我的就不是這一點點的損失了!
有句話,說得很對:永遠不要和爛人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