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的手碰到燙手的杯子之后,那么會發(fā)生什么事。幾乎每個人都會把他們的手收回來,這是人類的本能。
如果是一個外星物種,他可能忍受一百度的高溫,那么對于他,可能就只是覺得溫暖。
對于同一件事情,兩個不同的個體發(fā)生不同的反應,而這種反應是基于它們的本能,他們幾乎沒有選擇余地。人不會覺得不燙手,而外星人不會覺得燙。
如果所有本能都是對特定事件的反應,那么人的本能到底有多強大?人的自主選擇又有多少呢?
在這個小小的例子中,本能的不同,到底造就了顯意識的多少不同?這或許跟文化差異也有點類似。有些地方吃人肉是被禁止的,而有些地方為風俗習慣。
道德的不同和本能都不同,都造就了不同的選擇。那么人和人的真正不同之處在什么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