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沒有寫簡書,原因是夫妻吵架了。
周六的時候,媳婦跟我說一個表姐夫要找我們借兩萬塊錢。我不同意,然后給我摔鍋摔碗,不給我做飯。(只是故意把聲音整的比較響,沒有真的摔碎。)
這個表姐夫離我們家比較近,春節(jié)后去買車,就是表姐夫幫著我們一起參考的,關系還不錯。
盡管表姐夫只是借幾天,但是我仍然不同意。問題在于,全款買車花光了手里的錢,剛買完車,公司換了一把手,處處針對我,還讓我自己找地方、主動換崗位,我說自己找不到地方,聽領導安排。礙于是國企,老板還沒有開除我。在這種情況下,我要先保障我們家的房貸。家里房貸一個月接近8000塊,我媳婦手里只剩下3萬多點存款---如果這也能叫存款的話,就敢借2萬出去。
今天媳婦又跟我說這個事,我最多只同意借1萬。我都不敢去算賬,我家房貸、油費、一家三口生活費至少一萬多,萬一他碰到點別的事一兩個月內(nèi)還不了錢,而我又失業(yè)了,那風險太大了。哪怕不失業(yè),現(xiàn)在這種經(jīng)濟環(huán)境下,工資晚發(fā)半個月一個月的,我們都得找別人去借錢。
我不是不相信那個表姐夫,問題是我們也很難啊。而且他借錢是用來還貸款的,我聽著和投資有關的,根本不算生活上的那種急事。
簡友問,如果是你,你會不會在這種情況下把錢借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