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輻共一葷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以為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以為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三十根輻條共同組成一個車輪,因為輻條之間是空的,所以才能把它當作車輪來用,一只碗之所以能成為容器,是因為它的中間是空的,它有盛水的空間。在墻上鑿開一個洞當作窗戶,才具備房屋的特征,才有居住的功能。
本章,老子用車輪,容器和房屋三種有形有用的物來說明“有”和“無”的關系。
車輪之所以有用是因為輻條之間是空的,容器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中間也是空的,房子之所以能住人,是因為它有空的窗戶,按照一般的經(jīng)驗來判斷是看得見的“有”在發(fā)揮作用,往往會忽略“無”的作用,按照老子第一章的理論,“無”是“道”幽隱時的狀態(tài),“有”是“道”顯現(xiàn)之后的狀態(tài),兩者同出而異名,“無”即是“道”,“有”即是“德”,萬物在獲得“道”的支持之后才有形有狀,有形有狀就是“德”。無中方能生有。
按老子第二章的理論,“有”和“無”是一對相反的詞,沒有“有”就沒有“無”,世界萬物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相對的“無”,車輪,容器,房屋作為一種有形的存在,而且能發(fā)揮作用,是因為它們中間是空的,也就是“無”,有了無形的“無”,有形的“有”才能有形有狀,才能被人利用。
從個人修養(yǎng)方面來說,無論是學習也好,經(jīng)驗也罷,人都應該保持空虛的心靈,自滿的人就是把自己看得過于富“有”,根本容不下任何新事物,過分的“有”擠占了“無”的空間,就象一只實心的碗,不再有盛水的功能。
在組織內,“有”可以被引申為規(guī)章制度,甚至法律,人只能在“無”的空間內活動,否則就有可能觸犯刑律,所以如果“有”被過分利用,那么“無”的空間就會被無限壓縮,直至人失去自由,這樣的“有”就如同實心的碗,沒有窗戶的房子,不再有任何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