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右腳腳踝總是不舒服,在轉動的時候總會有嘰嘎的響聲,這是以前打球的時候受傷沒有及時處理,留下的后遺癥。因為打籃球,我的右腳腳踝、左腿膝蓋、還有多根手指都受過不同程度的傷病。尤其是右手小指,已經(jīng)成為了常態(tài)的蘭花指。就算右手握拳,小指依然還是會翹起來,要依靠外力把它壓下去然后用右手無名指壓住它,才不至于翹起來。雖然我并不高大威猛,也并不英俊瀟灑,但是再怎么說也是一個血氣男兒,一股豪氣就被一個蘭花指毀掉了。
當別人問起蘭花指的來歷的時候,我就告訴他們我的蘭花指是因為打球受傷導致的,而且這還算是輕傷了。其它受過的傷包括:膝蓋直接跪在水泥球場摩擦導致整塊皮不見了、腳踝落地不小心踩到別人的腳扭傷導致現(xiàn)在轉動都會有骨頭摩擦的聲音、還有多次鼻子被打出血之類的等等。
因為在剛開始打球的時候,仗著自己年輕,而且速度快,總是喜歡抱著球就往籃下沖,也不怕別人犯規(guī)。因為覺得犯規(guī)了還有球權,自己沒有損失。自己就完全把娛樂的野球場當初了正規(guī)的NBA球賽來打,所以很多時候一沖進去,就遭到別人的蓋帽。后來技術好了一點,懂得躲開蓋帽了,但是躲不開犯規(guī),所以經(jīng)常被人狠狠一巴掌打下了。所以,打球的次數(shù)和時間慢慢增加,身體上的磨損和傷病也越來越嚴重。
聽到這些,他們都是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似乎在說:你至于嗎?就你這五短身材,沒事還去打什么籃球,居然還能把自己搞得傷痕累累,你又不是職業(yè)球員,那么認真干嘛!
02
喜歡上籃球的時候,應該是高二時期了,這是一件遺憾的事情,因為已經(jīng)錯過了發(fā)育的時期。在我發(fā)育的那段時間里,我居然沒有喜歡上一項運動,無論是跑步、足球還是籃球。尤其是籃球,如果正在發(fā)育的時候,我就整天蹦蹦跳跳,也許現(xiàn)在就是另一種海拔了。
所以,世間的遺憾都一樣,都是最好的年華沒有做對的事。
高二開始,我們有一群人喜歡上了逃課。我們逃課的原因有很多:語文老師的普通話不標準,不想上課;數(shù)學老師長得不好看,不想上課;英文老師挺好看的,但是我上不上課都只能考20分,所以不想上課;其他的歷史政治地理,我閉上眼睛都能考及格,那也沒有聽課的必要了。但是作為一個不好學習的好學生,其實逃課能做的事情特別少。我們無非是在外面曬曬太陽,去校園小賣部看球賽,最多的就是看別的班上體育課,就去霸場打籃球。
當時大家的技術都很爛,相比之下,現(xiàn)在的我簡直就是全明星級別的了。只是當時大家打籃球可能根本也不是為了鍛煉身體,也不是什么興趣愛好,純粹只是因為時間太多,而在校園內(nèi)逃課了能做的事情太少。逃課打籃球被老師發(fā)現(xiàn)了,被處罰的也沒有那么嚴重,畢竟老師也會思量,反正這幫人腦子就這樣子,智力上不去,體力能練出來也是極好的。畢業(yè)之后力氣大一些,去工地搬磚也不至于餓肚子。
如果當時老師心聲真是如此,就真的是一語成讖。如今的我,還就真是依靠著一點體力和耐力才能完成工作,完全不需要靠腦子吃飯。但是無論如何,對于籃球的熱愛從高中開始就從未變過。

03
在大學的時候,我為了投籃更準,我每天早上都早起一個人去籃球場練習投籃。一個練習是很無聊的,沒人幫我計數(shù),沒人幫我撿球,我一個個球投出去,一個又一個彈框而出,但是我堅信下一個球一定會投進去的。我想我的很多時候的自信都是來源于籃球,因為在投籃的時候,球隊的命運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有堅信自己可以投進,才能讓球隊取得勝利。只有這樣不停的在心里暗示自己:我要勝利,出手才會更加果斷。
在任何一場比賽中,無論是半場斗牛、三對三、四對四,還是全場五對五,除了每一次進攻會用盡力氣以外,每一次防守我也一樣認真。在很多人看來,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情,也或許在有些人看來,我就好像一個瘋子,整場比賽都貼著人防守,每一步都緊跟著進攻球員。很多人認為在空閑時間去打打籃球只是玩玩,只是為了鍛煉鍛煉身體,但是對我而言,這是我最熱愛的事情,對于自己熱愛的事情我就一定會拼勁全力。
我不是職業(yè)球員,我的球技其實并不好,也許我有的只是一腔熱血了。但籃球就是我的信仰,在我最低落的時候,我喜歡一個人籃球場上投無數(shù)個籃,我喜歡一遍又一遍的上籃,我喜歡站在籃球場上看著籃筐發(fā)呆。
就算我再怎么努力可能也打不贏那些比我高、天賦比我好的人了,但是我絕對不會服輸。艾弗森說過:他們不能擊敗我,除非殺了我,任何不能殺死我的只會另外更堅強。我也好像一個小強一樣,只能被殺死不能被擊敗。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成為職業(yè)球員,不能在眾人矚目下投出絕殺球,然后成為英雄,但是我依然會努力的提升自己的命中率,只為了自己今天比昨天更強。
04
很多時候,真正能讓人全心全意做的事情,只有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因為自己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會有無限的熱情,自己會覺得哪怕自己有一秒鐘的懈怠,就是對自己的熱愛進行褻瀆。即使自己知道自己那么努力,其實并不會得到更多的回報,但是那個時候的自己又怎么會在乎所謂的回報呢,又怎么會在意所謂的意義所在呢!
我會做很多沒有看似沒有意義的事情,諸如攝影、諸如寫作、諸如打籃球。因為我拍的照片并不算好看,我寫的東西并不能打動人心,打籃球不能成為我謀生的方式。但是,我知道這些在如今看來毫無意義的事情,總有一天會變得美妙起來。
我曾經(jīng)因為籃球認識了許多可愛的人,有一次我在廣州大學城等一個朋友,在等待的時候看到球場有個人在打球,于是就不由自主的加入了。結果等到他要離開了,我等的人還沒有來。那個素未謀面的人就帶我去了他們學校的食堂,請我吃了個早晨,而直到最后分開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后來,我朋友笑我說:你可真容易相信別人,這么容易就讓人拐跑了。我覺得,喜歡打籃球的人內(nèi)心都是積極健康的,我相信他們,如同我相信我自己一定會命中投籃一樣。
所以,我不是職業(yè)球員,我打籃球就是認真做一件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似乎并沒有錯。哪怕未來天寒地凍,哪怕根本無夢可期,我依然堅信只要有籃球,我就會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