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為寶”這則成語的意思是表示以不貪為可貴、崇高,也表示廉潔奉公。
這個成語來源于《左傳.襄公十五年》「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拐f的是在春秋時,宋國有個人在山上開鑿石料的時候,發(fā)現(xiàn)了一塊寶玉很高興,便帶回家請一了玉工來鑒別,玉工仔細看了后贊不絕口:“這塊玉好極了,沒有一點毛病,是個寶貝啊。不過你得小心,別在人家面前露眼,讓人家把它偷了去!”

然而,這人請玉工來家,已經(jīng)引起了鄰居的注意。畢竟平時極少有人上他家,玉工走后有人便不時進來張望。宋人心里不安,擔心寶玉會被盜走。如果把它賣掉,又怕不知它的真正價值,給別人占了便宜。思來想去,決定把它送給一個有身份的人換個人情。
過了幾天,他帶了寶玉前往都城去見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獻上寶玉,子罕不解:“你把如此貴重的寶物送給我,要我?guī)湍戕k什么事呢?”宋人搖頭:“我沒什么事要您幫我辦。這塊寶玉是稀有之物我才想要獻給您。”子罕拒絕說:“我不能收下這玉。如我以不貪為寶,你以玉為寶。你把玉給了我喪失了寶物,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喪失了不貪這個寶。這樣,你我就都喪失了寶?!?/p>
宋人沒辦法只得據(jù)實以告:“小民留下寶玉不得安寧,所以特地到都城來獻給您。”子罕沉思了一會兒,命一位玉工為這塊寶玉雕琢,再送去市場賣掉換了錢交給宋人,最后宋人得以安穩(wěn)度日。
如果不是這樣的結(jié)果,那我們來假想一下啊,如果宋人拿著那塊玉不去送人會發(fā)生什么呢?匹夫無罪的故事大家都聽說過吧。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出自出自 《春秋左傳·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賈害也?”乃獻之。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將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這詞的來源,指的便是這財寶致禍的故事。

此詞如當年,又如當下。
公交車上看到年齡大的人你會不會讓座?那如果你真的起早貪黑累死累活忙了一天連口水都沒喝過站不起來了,你還會不會讓座?不排除惡意占座,我們見到的道德綁架此類事件層出不窮。
身為明星或者大企業(yè)家,賺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慈善要不要做?做的不到位怎么辦?做多少是到位?傾家蕩產(chǎn)嗎?不排除個別風氣,網(wǎng)絡上的水軍討論區(qū)這種話題還少嗎。
匹夫本無罪,可若你身懷異寶,要么你就強大自身保全此寶,要么你就將之送出不貪為寶,否則寶不是寶,只是害人之物罷了。
(MilkCynthia)一個生活的冷靜觀察者,專注于有溫度的原創(chuàng)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