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每只鳥都唱著自己的歌——《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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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庫特小姐是個暴脾氣,經(jīng)常把男孩子打得滿地找牙。她和哥哥杰姆,還有小個子迪爾,和這個年齡的孩子一樣,是把闖禍的好手。

阿迪克斯并不為了這個憂慮。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他很少用管教的方式,但卻費盡了苦心。

書中提到知更鳥的次數(shù)屈指可數(shù),而讀完整本你會發(fā)現(xiàn),到處都是鳥兒們的影子。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p>

怪人拉德利是整個故事的隱藏主角。他獨特的隱居生活吸引著孩子們一探究竟。在樹洞里藏小禮物卻不露面,讓人感受到他含蓄的友好,怪而不壞。他保持著自己的生活方式,不隨任何人改變。

梅科姆鎮(zhèn)的魅力就在于此。盡管種族問題仍然存在,但總有些人絲毫不被這些世俗禁錮。對黑人、怪人、窮人保持高度尊重,既尊重他們的人格,也尊重習(xí)慣。

無論人生在什么民族、什么家庭、在什么環(huán)境中成長,我們都是獨特的自己。要融入社會,也要守住那份獨特。站立在枝頭,唱屬于自己的歌。

嚴(yán)格說來,只有怪人拉德利才是那只鳥。他不與人往來,自顧自的隱居,卻始終關(guān)注著他人的需求。在最關(guān)鍵的時候不惜冒生命危險解救孩子們。

阿迪克斯一生保持正直,無論任何場合。這正是他教育孩子們的方式。把自己活生生的作為參考。而在最后一刻,作為律師,他寧愿修改案件場景,將殺人的行為強(qiáng)加在自己兒子身上,也不愿讓拉德利被曝光在法庭。

泰特警長作為執(zhí)法者,做了同樣的事,他修改了犯罪現(xiàn)場,好讓拉德利只需要靜悄悄回家就好了。沒有一個正直人在那場事件中受到二次傷害。知更鳥又可以繼續(xù)歌唱。

在梅科姆鎮(zhèn)令人感動的幾位長輩眼中,讓一個人難堪,恐怕是比死還難受的事。死是每個人終究都要面對的,但被殺死,就過于殘忍了。

可悲的是,我們身邊每天都在上演這一出出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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