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總會有各種事件引發(fā)各種討論。
有段時間我很厭惡這種無端的猜測和惡意的揣摩,除了激發(fā)矛盾和增加道德婊之外,于社會,于當事人無任何益處。
不過后來覺得,這并非全是壞事,如果今天的中國社會還像當年魯迅筆下那么冷漠,那才是這個社會的悲哀,即便現(xiàn)在是熱情過度了。
江歌的案子就目前而言,所有的媒體都沒報道出這整件事情的真相。
媒體和大多數(shù)的公眾號除了抨擊劉鑫的壞,卻沒有人還原事情的真相。
江歌案子有幾點疑惑1,為什么要殺江歌?兇手的殺人動機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最初就是要殺江歌的?2,劉鑫為什么不對江歌施以援手,到底是怕還是什么原因。
生死與道義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會取舍,我想有很多人要生的。我敢說大部分情況,我要生命,沒了生命,說什么都是假的。
我們假設下,劉鑫當時被嚇壞了,根本不知道怎么辦,一切行為都已經(jīng)不是理智的,那么江歌的死是不是要譴責她?
落水的人經(jīng)常有,但是永遠是圍觀的人比救援的人多。
貪生怕死真的是人之常情,我們不是英雄,我們只是凡人,有的事情真的做不到。在生死面前,求生是人的本能反應。
很多年前就有各種專家,社會名流要求將見義不為入刑,但是直到今天都是一個空氣。這當中有很多法律上的技術難點,更多的是人性的考慮。
然而江歌的案子后面劉鑫的所做所為估計才是大眾的憤怒點。
躲著不見受害者家人,以停止協(xié)助警察威脅受害者母親,讓其停止公眾對其議論。
其實分析起來很簡單,做錯了事,不想擔責。
生死面前,劉鑫選擇了生,舍棄了義已經(jīng)是錯,為了不負責任,一再逃避,結果一錯再錯。
每個人都想讓自己過得輕松,最好沒心沒肺。可人是社會動物,怎么可能沒有道義,良心,責任,正義,感恩。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是要負責任的,那是上天賦予的,是無法逃避的。
有些東西是逃不掉的。劉鑫最大的問題是愚蠢地認為逃避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可悲的是劉鑫的父母也這么認為。
人生在世,是要負責的。如果劉鑫事后積極配合警察查案,跟江歌母親道歉,真誠地溝通,怕事情不至于此。
貪生怕死,人之常情,不負責任,天理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