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論JD的代求(P1)

第廿六條 論基督的代求(P1)

我們相信:我們除非靠著我們的義者耶穌基督,否則就不能接近神1;因?yàn)榈k是我們的中保,降世為人,聯(lián)合神人二性于一身,我們借著祂才能與神親近。但是父所安排的這位神人之間的中保,決不因其神性而令我們恐懼,或使我們?nèi)で蠛衔覀冃囊獾钠渌斜?;因?yàn)樵谔斓刂g,無一人像耶穌基督那樣愛我們3;祂本有神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4,凡事與祂的弟兄相似。如果我們要另外找一位中保,有誰會(huì)像祂這樣愛我們?甚至當(dāng)我們還作祂仇敵的時(shí)候,就為我們舍命了5?。如果我們要尋找一位有能力尊嚴(yán),又坐在天父右邊,并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quán)柄6,還有誰比神的愛子更蒙神垂愛呢?

1?提前二5;約壹二1。2?何十三9;耶二13、33。3?約十11;約壹四10;羅五8;弗三19;約十五13。4?腓二7。5?羅五8。6?可十六19;西三1;太十一27,廿八18。

第廿六條啟應(yīng)文:論基督的代求(P1)

領(lǐng):我們相信,除非藉著義者耶穌基督,我們不能接近至高神;

眾:祂為我們中保,神人二性一位基督,使我們因祂親近天父。

領(lǐng):父神所賜的這位中保,不因神性使我們懼怕;

眾:我們無須另尋中保,因世上無一人能與耶穌的愛相比。

領(lǐng):祂原有神的形像,卻虛己成為奴仆,與弟兄們相同;

眾: 何人能如此愛我們?我們尚為仇敵時(shí),祂已為我們舍命至死。

領(lǐng): 祂坐在天父的右邊,有一切的尊榮與權(quán)柄,何人比神的獨(dú)生子更蒙神愛?

眾:祂已得父神所賜天上地下的所有權(quán)柄,無可替代。

領(lǐng):榮耀歸于獨(dú)一的中保耶穌基督,祂以舍命的愛愛我們,將我們帶到父面前;

眾: 我們高聲敬拜,贊美滿有恩典的救主,在祂愛里得享永恒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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