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些人傷害了別人卻沒有什么反應呢?我們可以從很多暴力事件中發(fā)現(xiàn)肇事者相同的行為特征。
神經(jīng)外科醫(yī)生伊扎克·弗里德提出,我們可以在施暴者身上尋找并識別出具體的行為:“E綜合征”。E綜合征的特征在于:
1.情緒反應減少,令暴力行為能反復出現(xiàn)。
2.“超喚起”或“陶醉”,即進行暴力行為時的飄然得意感。
3.E綜合征還會集體傳染:如果人人都這么做,它很快就擴散開來。
4.“心理區(qū)隔”,指人會關心自己的家人,卻會對他人的家人施以暴行。
E綜合征不是涉及整個大腦的變化,而只涉及了情緒和共情區(qū)域。當人們進行暴力行為的時候,他們不再使用正常情況下指引社會決策的情緒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