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因為亞郎的兒子擅自接近上主而招致死亡,亞郎就帶上公牛為自己和家人獻上贖罪祭,公綿羊作為全燔祭,此后以色列子民以兩只公山羊作為贖罪祭,每年一次,都應(yīng)為自己的種種罪惡行贖罪禮。
第17章:對于宰殺的綿羊,山羊或牛,如果不作為祭品獻給上主,則應(yīng)該遭到鏟除。對于牲血,不可吃,因為一切生命都系于血。
第18章:上主讓以色列子民遵守天主的法令,而不是埃及或客納罕地的風俗。不可以做丑惡的事,凡做這事的人,都應(yīng)遭到鏟除。
第19章:天主訓(xùn)示梅瑟:讓以色列子民遵守天主的法令和規(guī)定,因為我是上主。
第20章:天主訓(xùn)示梅瑟,讓以色列子民知道哪些是上主所厭惡的事,凡做了這事的,必將招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