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墨家的“兼愛”這個詞,并不陌生。
印象中,還認為這個“兼”用得好。你看“兼職“就容易懂,就是先“自愛”,然后再去“愛他”,既能先保證自己,然后還能接濟他人,豈不兩全其美?
結果,我錯了。
這種理解,其實并不符合墨子“兼愛”的原意。
墨子的“兼”字,并非指“自愛 + 愛人”的組合,更不是以“保證自己”為前提再去愛別人。
恰恰相反,墨子明確反對以自我為中心的愛(即“別愛”),主張無差別、無親疏、無條件的普遍之愛。

下面我們從典籍、語義和思想背景幾方面來澄清一下。
墨子原文中的“兼愛”含義是這樣的。
原文,“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p>
注意:這里的“兼”是“普遍地”“一視同仁地”**之意,與“別”(有分別、偏私)相對。
墨子批評儒家“親親有術,尊賢有等”,認為這種有差等的愛(如先愛父母、再愛他人)正是天下紛爭的根源。他主張:愛不應因血緣、地域、身份而有厚薄。
原來如此!
此外,我們再看看“兼”字的語義分析。
“兼”在先秦語境中常作“同時涵蓋”“無所遺漏”解,如“兼容”“兼顧”,“兼愛” = “普遍之愛”,對應的是“別愛”(即儒家式的差等之愛)。

那有個問題,墨子是否主張“自愛”?
墨子不否定自愛,但他認為:真正的自愛,恰恰要通過兼愛來實現(xiàn)。
《兼愛》指出:“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p>
這其實就是是我們熟知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另一種說法。
更關鍵的是,墨子從未將“自愛”列為“兼愛”的前提或組成部分。
相反,他批判世人“各愛其家,不愛異家”“各愛其國,不愛異國”,正是過度自愛(實為自私),才導致戰(zhàn)爭與混亂。
最后總結一下這個對墨家“兼愛”的正確理解:
兼愛” = 無差別、普遍、平等的愛;
“兼” ≠ “自愛 + 愛人”,而是 “愛人如己”且“無厚薄之分”;
墨子主張通過利他實現(xiàn)互利,但不以自愛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