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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聽人說過,憤怒實際上是對無能的掩飾。
在上面的案例里,年輕人“狠心買的一件好衣服”被弄臟,所以他勃然大怒,如果“買好衣服”這件事與他而言稀松平常,他大概就沒那么生氣了。
我在跟小朋友相處的過程中,也經(jīng)常觀察到“情緒”作為武器,來服務(wù)于“目的”。
比如小朋友因為某事傷心流淚,在嚴(yán)格的媽媽身邊,也許一會就不哭了,在好說話的爸爸身邊,也許還能在地下賴一會,如果爺爺奶奶在,那可不得了,簡直要把眼淚哭干,把爺爺奶奶心疼的,于是就要開始責(zé)怪爸爸媽媽,這時的小朋友,本來在爺爺奶奶懷里哭成個淚人兒,此時卻能透過指縫笑起來。
再比如小朋友想要買玩具,大人不同意,小朋友瞬間就淚如雨下,如果此時大人立馬將玩具送到小朋友手上,小朋友就能破涕為笑。三歲小孩對情緒的把控都能如此收放自如,我們大人豈不是輸給了孩子?!
也許很多大人,一直都是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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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笑話說:
一個爸爸一天之內(nèi)打了孩子兩次,第一次,是因為發(fā)現(xiàn)了孩子考零分的試卷,第二次,是因為原來那張試卷是爸爸自己小時候的。
在這個笑話里,爸爸第一次生氣,是為了震懾孩子,讓他好好讀書為自己掙臉;第二次,就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尷尬,轉(zhuǎn)移孩子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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