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學課上,老師說到契約精神。他講到他之前一個發(fā)小出了車禍,還丟了工作,他和幾個朋友湊錢幫他開了個小公司,讓他負責運作,口頭上說是讓那個發(fā)小拿大頭。一年后公司盈利,先給那個發(fā)小買了輛車,因為幾個里面只有他沒車,剩下二十萬,然后分錢的時候發(fā)小覺得一直都是他在運作還要給別人分錢,于是便騙他們說公司干不下去了,一人分了五千,還說只能分這么多,不然自已就要賣房子了。后來聽共同的生意伙伴說那個發(fā)小另起爐灶在外地開了個公司。然后后來幾個朋友都不來往了。
我覺得契約還是很重要的,因為人性經不起考驗。比如是借錢的時候,可能如果借錢的人人品會比較好,會按時還;但是也有可能是借錢的時候是孫子,要錢的時候是老子。中國是人情社會,所以一般如果是比較親切的人就不會寫欠條,但是我覺得寫欠條是這個是十分必要的。對于一些親戚朋友,如果你還想要回你的錢財?shù)脑捨矣X得事先打好欠條,否則事后才是真正考驗人性的時候。
錢也許不會使一個人變壞,它更可能是只是使人心中原本惡的一方面激發(fā)出來,只是每個人的臨界值不一樣。比方說網上有一個段子問你多少錢能夠賣掉你的配偶,當說到10萬,100萬時,人們都笑著說當然不會,可是說到1000萬1億的時候,那些人都沉默了。
人性還是還是需要制度約束保障的。

圖片發(fā)自簡書App

圖片發(fā)自簡書App
——by張枸
你的每一個贊,
我都認真當成了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