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條起請文(原文)

(《大正藏》第83冊第167頁)
普告予門人念佛上人等:
(一)停止未窺一文一句,謾破真言、止觀,誹謗余佛菩薩。
右:至立破之道者,是學匠分上之事,而非愚人境界。況又誹謗正法,彌陀本愿既除此等惡人,其報當墮那落(地獄),豈非癡暗之極哉!
(二)停止以無智身,相對有智人、別行輩,好致諍論。
右:論義者,是智者之所為,而非愚人之分也。且諍論之處,諸煩惱起,智者遠離之百由旬也,況于一向念佛行人乎!
(三)停止對別行人,以愚癡偏執(zhí)心,勸棄舍彼本業(yè),橫瞋嫌之。
右:修行之道,宜各勤自宗法,不敢妨余人行。故《西方要訣》云:“別學之者,總起敬心;與己不同,但知深敬也。若生輕慢,得罪無窮。”加之,善導和尚又大呵之。未知祖師之誡,是愚暗之甚也!
(四)停止言“念佛門無有戒行”,專勸淫酒食肉,稀見守律儀者名“雜行人”,反說憑彌陀本愿者勿恐造惡。
右:戒是佛法之大地也,眾行雖區(qū),同依于此;是以善導和尚不舉目視女人,此其行狀,過本律制。凈業(yè)之徒,若不順之,遠違如來之遺教,近背祖師之嘉躅,都無據(jù)者哉!
(五)停止未辨是非,癡人不依圣教,又非師說,恣立私義,妄致諍論,取笑智者,迷亂愚人。
右:若夫如此,西天大天(摩訶提婆)此土再誕者也,全同九十六種異道,尤可恐懼焉!
(六)停止以癡鈍身,好致唱導,不知正法,說諸邪法,誑惑無智道俗。
右:無解作師者,是《梵網(wǎng)》之制戒也。愚暗之輩,不畏當來,唯務眼前。以凈土教為名利謀,欲網(wǎng)檀越,妄為邪說。誑惑世人之過甚重,是寧非國賊乎!
(七)停止自說邪法,言為正法,偽稱師說。
右:如此雖是各人所說,而其積惡歸予一身;污彌陀教法,揚師范惡名,不善之甚,無過之者也。
上來七條,甄錄如斯。少學教文弟子等者,頗知旨趣。予也年來所修念佛,隨順圣教,不用私心,不敢逆人意,又無驚世聽。因茲至今三十個年,未嘗遇患難,安靜涉日月。然而比來十個年間,無智不善之輩,時時紛然起來,非啻妨礙彌陀凈業(yè),又復污穢釋迦遺法,何不加炳誡乎!
此七個條之外,雖有不法之聞,其事繁多,難具記述???cè)绱说炔环ㄖ拢瓷魑鸶曳秆?。若背此制者,非予門人,乃魔眷屬也,當擯斥門下,不復對面矣。自今以后,各隨傳聞,必當告之;若不然者,反同黨類,其過全如作者。是故今日普促門人,集會一所,告命垂誡。雖先是有所聞,未知誰人,悲嘆送年序,而非可默止,越及于此事矣。
制禁旨趣,如斯而已。
元久元年(1204年)甲子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