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從來都不歡迎不守信用的人。
我沒有什么高論,只談談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1
武漢的事情大家都已經知道了。
從各個角度的各種評論都有,我只想到誠信經營四個字。
這與我的經歷有關。
1995年夏天,爸爸和一個鄰居帶著哥哥和我,從武漢返回四川。當時所坐火車的終點站是內江。
到達內江已經是夜里,大家饑腸轆轆,就在車站旁找了一個面館。對,也是面館。
點餐錢,告訴我們2元1碗。在那個時候,2元已經算貴,但還能接受。
我們4個人吃了4碗,8元錢。當我爸爸去付賬的時候,卻告知是2元1兩。2個2兩2個3兩,1斤總共20元。
要知道,那個時候對于外出務工的人來說20元真不是小數目。
我爸爸當然不干,爭論起來。
面館老板一直一副兇神惡煞的樣子。爭論沒有結果,爸爸和鄰居看了我和哥哥兩個孩子,沒爭了,付錢,然后走人。
這個事情,我當時有印象,后來爸爸給我說了具體的情況。
爸爸說,好漢不吃眼前虧吧,在人家的地盤上,消財免災。
而且?guī)е鴥蓚€孩子。
我仔細思考過這個問題,其實我爸爸當過兵,性子烈,但在那個時候我爸爸和那個鄰居也算冷靜的人,更多是由于帶著我們兩個孩子。
不然,說不定會做出什么事情來。
我后來是從來不在火車站附近吃東西的,貴,而且可能被黑。他不誠信經營,我何必要進他的店呢。
2

大學的時候,我在校園里坐三輪車。
學校的三輪車由學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定價,那個時候(現在也是)在車身上標注的價格是:1人乘坐4元,2人乘坐6元,不論距離遠近。
一次,我從東一到東門,坐了一輛三輪車,下車后,我給他10元,他找了我5元。
我說不是4元嗎?
他說你看這么遠,我們都收5元。
由于我有事情,錢也已經找了。作罷。
又一次,我攔下一輛三輪車,說去北門。
走了二十米,他告訴我,要收5元。
我說,不是一個人做4元嗎?
他說,那個地方要5元。
我說,你們要漲價可以,給保衛(wèi)處反應。
他說,我們辛苦啊。
我說,辛苦也要按照規(guī)矩來,我不坐。
他停車,我走人。
不歡而散。
我當然不會因為這個事情動怒,甚至動手。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遇到小氣之人,則未必這樣了。
誠信經營,有那么難嗎?
3
我看到過因為買了假貨,而與貨主扭打成一團;
我看到過因為賣東西的人缺斤少兩,而與人糾纏不休;
我看到過因為攤主價格暗藏欺詐,被人打進醫(yī)院……
不少人因為不誠信經營,而砸了店,而賠了錢,而進了監(jiān)獄,甚至丟了命。
沒有誰得到好處。
這個時候,誠信經營,成了一條保命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