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消息,前天黑龍江勃利縣剛發(fā)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5人遇難的嚴重后果。緊接著今天安徽太湖又發(fā)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難的嚴重后果。
從新聞信息中可以發(fā)現(xiàn),兩起事故中包含極其相似的3個特征:
> 都是貨運性質的車輛載人。
> 都是載運大量人員。
> 都是農民集體去農田務工。
兩起事故中,一輛是四輪拖拉機,一輛是皮卡客貨兩用汽車,這兩種車輛按其合法的使用性質,都只能在駕駛艙部分乘坐包括司機在內的1~2人,車輛的其余車廂部分均為載貨功能,是絕對禁止載人的。
按照交通法規(guī),貨運車輛如果載人,被交警發(fā)現(xiàn)的話,處罰是非常嚴格的,一般至少是罰款500元、駕駛證記6分,因為這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果同時還有無證駕駛等其它行為的話,還會被處以治安或刑事處罰。
而即便是客運汽車載人,所乘坐的人數(shù)按規(guī)定要求也是有限制的,與四輪拖拉機和皮卡車體量相當?shù)目瓦\汽車,無論如何其合規(guī)載客量是不可能超過10人的。
所以,兩起事故當中的這兩輛車,即便不發(fā)生交通事故,也是嚴重違反交通法規(guī)和其它相關法律的,那么事故當中的司機何以如此大膽呢,其實就是因為僥幸心理在作怪。
安徽太湖這起事故,司機駕車沖出馬路墜崖,導致12人死亡,初步看很可能是屬于單方責任交通事故,真要那樣的話,肇事司機需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是非常嚴重的,除了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外,可能還會面臨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shù)葒乐睾蠊?。而黑龍江勃利縣這起導致15人死亡的事故,是與大貨車相撞,另一方貨車司機存在重大過錯很可能會承擔主要責任,雖然事故細節(jié)上有所差別,但拖拉機肇事司機同樣存在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除開交通方面的問題,這兩起事故中還存在一個共同的現(xiàn)象就是,這么多人同時乘坐貨運車輛,都是去村莊周邊的農田從事農業(yè)采摘勞動。而在網上翻查既往的新聞,發(fā)現(xiàn)類似這樣的案例,這樣貨運車輛載運大量人員去農田務工,進而發(fā)生群體性傷亡的嚴重交通事故幾乎每年都有多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貨運車輛載人是被法律明確禁止的交通行為,也是交管部門重點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經常是罰款5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對駕駛員來說,可以說是交通違法中的頂格處罰了,而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將會承擔民事責任,甚至面臨嚴重的刑事處罰,這應該說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識了。然而,這種低級、知法犯法的行為,卻還是屢禁不絕,背后的深層次問題值得我們去深思。
農民在秋收時節(jié),去農田務工賺取收入,這在很多農村是非常正常的一個現(xiàn)象,很多進行規(guī)模種植的農田承包戶也確實需要這樣的勞動力協(xié)助,以便農產品能及時收獲,這本是雙方互惠互利的好事。然而,農村務工人員從村里到農田的交通問題,卻是一個細小而麻煩的問題,因為它不像在城市,有公交車、地鐵等很多便捷便宜的交通方式可以選擇,而乘坐專用的客用車輛,其交通成本對農民來說顯得又有點高。
由于農田規(guī)?;N植的逐步推行,農戶間分工協(xié)作的模式推廣,這種農民集體參與采摘勞動期間的交通需求,會越來越多。
那么,如何能比較徹底地解決這其中的交通安全問題呢?一方面交管部門繼續(xù)嚴厲查處類似的交通違法行為,另一方面,是否能在其它方面也能進行相關的引導和管理呢?
比方說我們國家的扶貧計劃,針對這種集體到農田務工人員的交通問題,是否能在政策范圍內有一定的補貼機制,使農民能乘坐安全合規(guī)的客用車輛去勞動。或者與附近城鎮(zhèn)的公交公司在農忙時節(jié)進行合作,增加一些農忙時節(jié)的定時專線等。
車禍猛于虎!愿所有人都能重視交通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