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淡淡的情感
文雨眉忍受著非人的待遇,直到第三年才找到一個機會逃出來。張鑫發(fā)喝醉了酒,打開鎖發(fā)泄完就睡著了。文雨眉趁機帶著母親逃走了,他們先是逃到了成都,住在一個遠房親戚家里,以后又回到了江城。張鑫發(fā)找來鬧過,因為畢竟不是在攀枝花,他不敢過分硬來。文雨眉正式向法院提出了離婚,只是被駁回了。法院主張調解,就這么一直鬧著。有人告訴文雨眉,張鑫發(fā)在法院使了錢,這個官司不好打贏。文雨眉卻鐵了心,死活不肯接受調解,案子一直拖著……
香草壩是老太婆的娘家,那座破茅草房,就是老太婆娘家親戚借給她們棲身的。老太婆叫常玉竹,只有文雨眉一個閨女,卻沒有想到閨女的命這么苦。母女跑回香草壩也有一年了,張鑫發(fā)還沒有找來過??蛇^日子總是要錢,先是靠老太婆常玉竹給廠里青工洗幾件衣服,多少有幾個錢。又不敢讓文雨眉拋頭露面在外面工作,生怕被張鑫發(fā)撞上,或者攀枝花過來的人看見了會告訴張鑫發(fā)。
母女兩個過的很艱難,文雨眉很少敢在外面露面。有人給介紹了幫楚華帶孩子的工作,對文雨眉母女已經是老天爺的恩賜了。可楚華第一次來后,就沒有了回音,文雨眉知道一定是聽到了什么?,F(xiàn)在楚華居然做出這樣一個決定,真是讓兩母女喜出望外了。
龍眼村在香草壩的最南部,再朝南走就離開了香草壩,到了這一帶景色最美的龍馬潭。這個村子是整個壩子上最平整,也是最富庶的地方,村里村外都是龍眼樹。龍眼,學名桂圓,是這個地方的特產,全國各地都有人過來買龍眼,龍眼村富裕也就不奇怪了。香草壩上,除去幾個內遷廠的家屬區(qū),只有這個龍眼村的屋子都是新瓦房。村子的南邊有條路直通龍馬潭,村子的北面就是長起廠的南大門,一條水泥馬路一直通到不遠處的長江渡口。
那時候,這一帶沒有修大橋,過往車輛只能在這個渡口擺渡過去,也就很自然在渡口形成了一個集鎮(zhèn),這個集鎮(zhèn)可以一直延伸到龍眼村。楚華租下的小樓,就在村子北面的一條小巷子里,位置挺好,出腳又方便,打開樓上南窗,可以看到龍馬潭的美景,從小樓走到長起廠南門,最多也就是3分鐘路程。小樓背后還有個挺大的小院子,出了院子門有一大片竹林,過了竹林就是一望無際的桂圓樹,真是個雅致的去處。
楚華領著文雨眉母女搬過來之后,又幫著安頓了一下,然后折回廠區(qū)去接李梅和孩子了。楚華的母親有些不放心,堅持要跟過來看看??匆娺@座小樓,還有收拾得干干凈凈的文雨眉,心里踏實了,還專門和文雨眉說了幾句,夸贊了幾句。她猜得出這房子一定是兒子租下的,臨上車離開的時候給了兒子一筆錢。楚華不愿意收,老太太生氣了,說這是給孫女的錢。楚華無奈地收下,總算把老太太高高興興送走了。
李梅對這個安排也挺滿意。她在廠里上班已經很累,又不會帶孩子,也不像楚華那么喜歡孩子,要真是讓她又帶孩子又上班,真是要了她的命。如果楚華還在廠里也罷了,反正孩子已經斷奶了,他完全可以一個人,把孩子的事兒處理得利利索索的,連帶給一家三口弄頓飯吃。
自從楚華考上大學,李梅就有點不知道怎么過日子了。幸好一懷上孩子,就被送回婆婆家,生下女兒后,家里也有人照顧。她給閨女喂了一年奶,把女兒留在奶奶身邊自己回廠上班,倒也沒有什么。楚華的學校離著不遠,一個星期可以回來一次。就是沒有自己的房子,心里一直不樂意。什么事兒???結婚了,孩子都有了,連個家也沒有,還要住集體宿舍。
她和楚華說過,不行就在外面先租個地方。楚華一直沒有同意,說租了也沒有意義,他還在讀書,又不能天天回來。這次老太太把孩子送回來了,楚華不得不這樣考慮了。楚華找了文雨眉母女一起住,為的是照顧孩子,當然對自己也有好處,起碼以后回家有個現(xiàn)成飯吃。還有,楚華不在家的時候多,多個人說話也不錯。
楚華送走了母親,安頓好了孩子,就趕回學校去了。還有半年要畢業(yè),他已經耽誤好幾天的功課,再不回學校真要被老師罵。楚華仗著自己學習好又是班干部和老師關系也好,這次女兒回來,他一個星期沒有到學校,可再不去就有點不好交代了。
楚華人回到學校,其實心還是在江對岸。學校就在廠對岸的市區(qū),自從考上大學之后,楚華很少回廠去。就是妻子生完孩子回來以后,他也不是經常過江的。
一來,學習的確緊張,楚華要以一個初中生的底子,在強手如林的大學躋身前幾名,可不是隨便說句話的事兒,那是楚華下了功夫刻苦讀書的結果。
二則,他們至今沒有個房子,回去也沒有住的地方,除非去住廠里招待所。楚華總覺得這樣去住招待所怪怪的,叫廠里人一看就知道怎么一回事,怪丟人的。李梅回來小半年了,楚華只有一次回廠去的時候開了招待所。
那天是因為楚華的師傅過50大壽,陪著師傅喝酒喝高了,過江的輪渡也早就停了,不得已楚華才去廠里招待所開了房間。
其實,還有第三個因素,那就是自從楚華考入大學之后,與妻子李梅之間的共同語言似乎更少了許多。
李梅是標準的北方人性格,在情感方面素來就比較粗放。他們兩個人的結合,很大程度是李梅母親的作用。兩家人是好朋友,李梅的媽媽在楚華小時候就非常喜歡他,算不上娃娃親,可他們的確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
李梅在家里是老大,下面還有兩個妹妹,就是沒有男孩。李梅的媽媽,就把楚華當自己兒子一樣。
以后,楚華和李梅又一起下鄉(xiāng),再一起進了廠。把他們從兵團弄上來,就是楚華的母親去辦的,把李梅一起上調的理由就是未婚夫妻。所以在楚華考上大學那年,李梅媽媽提出讓他們結了婚,楚華再去上學。楚華母親并不反對,她也早就把李梅視作了自己的兒媳婦。楚華雖說并不想馬上結婚,也提不出什么反對的理由。
他們誰也沒有問過楚華一個問題,那就是他究竟愛不愛李梅?也許在兩家老人看,這根本就不能算個問題。兩個孩子從小就一起長大,李梅比楚華小2歲,今年24。那就是說楚華認識李梅已經24年了。一起讀書,一起下鄉(xiāng)去了兵團,然后一起進工廠,肯定是感情深厚。
可誰說感情深厚的男女,就一定會有愛情產生?愛情是什么?那是男女之間最微妙的情感,可以什么基礎也沒有,只需要看上一眼,就可以迸發(fā)出火花的感情,所謂一見鐘情就是這個意思。有很多太熟悉的男女之間,反而不會產生愛情了。
要是問楚華對李梅有沒有感情,那回答肯定是有,而且很深。問題就在這兒了,這份感情不是愛情。在楚華的內心世界里,李梅就是自己一個妹妹而已。其實,如果真有人去問李梅,恐怕她也說不清楚,自己算不算愛楚華?只不過李梅性格使然,有點大大咧咧,從來就不去思考這種問題。什么愛,不愛?她就知道到歲數了,找個可心的男人嫁了,生孩子,過日子。
問題是楚華不是這種男人,他是個性格非常細膩,追求情調的人。照著當時流行的說法,“小資情調”很重的那種男人。楚華曾經試著用這種情調去發(fā)展和李梅的感情,可是李梅完全不能領悟,楚華只好放棄了。結果,兩個人就這么結婚了。
新婚不久,楚華去讀大學了。兩個人在廠里本就是沒有個家,結婚以后也是各自住在集體宿舍,要排隊等廠里分房子。好在沒有多久李梅懷孕了,兩個老太太馬上要楚華把妻子送回了北京。李梅在北京待產多半年,生下女兒又哺乳了一年多,差不多小兩年時間他們是分居的。
楚華利用這段時間如饑似渴地在讀書,直到女兒出生,他才回了一次北京。對這個女兒,楚華愛到了骨子里,真是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在了女兒身上。他們夫妻的情感卻還是那樣淡淡的維持著,說不上好,也說不上不好。
從北京回到學校后,楚華的心理有了微妙的變化,讀書的時候也很難做到心無旁騖了。他的心被那個粉團玉琢的小女孩牽掛著,真是應了那句話“女兒就是父親的前世情人”。楚華積壓在內心世界里的全部愛,徹底用在了對女兒的情感上?,F(xiàn)在女兒終于可以在自己身邊了,楚華自然把孩子的一切安排妥妥帖帖才會放心。
女兒有了專人照顧,楚華的心放下了一多半,他相信自己的眼力,文雨眉有文化,而且湉湉也愿意跟她,這一點是不用再操心了。文雨眉對女兒絕不會差。問題是,他不太放心李梅和文雨眉的相處,李梅是不太懂得尊重別人的,即是性格關系,也是出身原因吧。李梅從小就是被別人照顧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