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21天|我跟我媽犟嘴“不買五金”,是我太傻了嗎?

在我跟我媽哭著說,“我不覺得五金很重要,沒有也沒事呀,為什么一定要有五金?”我媽說,“女兒啊,你別那么‘傻’?!?/p>


婚禮前20多天,我選擇了回家

在距離婚禮只有20天左右的時候,我趁周末回了一趟家。作出回家的決定純屬“突然”。

前幾天,我迎著冷冷的寒風、身穿著厚厚的亮黃色羽絨服走進了公司大門,這是一個看上去很普通的早晨,卻隨著我走進食堂以后發(fā)生了一些變化。

我偶遇了同部門的新同事,他大約有5-6年的工作年限,上上周剛加入我們團隊。既然趕巧遇上了,我們就一起坐著吃早餐,邊嗦粉邊聊天。

他之前在上海工作了4年,回長沙考研備考1年,后來又選擇留在長沙工作。我在閑聊中問,為什么考研結束后選擇留在長沙工作?

他的回答令我覺得意外。“我在外面待得太久了,畢業(yè)前覺得家人還挺年輕的,后來回長沙后,發(fā)現(xiàn)父母‘突然’變老了,心里有很多感觸,所以我才決定要留在長沙,留在他們身邊?!?/p>

這個回答使我一下子淚目了,因為我最近正因為婚前的一些事情而煩惱,其中就包括對家人抑制不住的想念。這天中午,我果斷地定了周末回家的票,并跟我媽通了電話。

12月12日早上7點10分,我抵達了廣州南站,再等2個半小時,我就能回到再熟悉不過的自己的家,那里有我媽、我弟以及我的繼父。

到家后,我發(fā)現(xiàn)家門早已為我敞開了一道大縫,靜悄悄地進屋后,我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聽見我媽問,“婷婷,是你回來了嗎?”

緊接著,我就大聲地喊了一句:“媽媽,我回來啦!”畫面一如既往地那樣溫馨。

叔叔(繼父)和媽媽在廚房煲湯,在我回來的前一天,他們在市場上預訂了一只雞,特意等著我到家的這一天煮雞湯給我喝。除了慣常的雞湯,他們還準備了羊肉、大蝦,就準備著一家人齊齊整整地吃頓好菜,犒勞家人們的胃。

在家里,很多個瞬間都讓我覺得很幸福。但是,這種幸福感到了第二天就突然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傷心、難過和氣憤。


我把第三件事“搞砸了”

這次回家,我其實想做三件事:

第一,我想家了,就想回家陪陪我弟和我媽;

第二,我媽之前說因為結婚要給我置辦被子、還要打紅包,曾經問過我婚前有沒有準備一筆給她的錢,我沒想好具體給我媽多少(因為結婚、現(xiàn)在經濟緊張),這次回來就是想把這事解決了;

第三,我和L先生商量不買五金這事,我一直沒找到合適的機會跟我媽說,這次回來也想跟我媽說下這事。

看到我媽以后,我想家的情緒、對家人的思念感一下子就消失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平淡的幸福感。我們一起吃飯,飯后等我弟擦桌子,我會自覺洗碗,洗澡忘帶毛巾可以“理所當然”地找媽媽幫忙拿……就這樣,我在一件件小事享受著回家?guī)淼男腋8小?/p>

在這樣的溫情氣氛中,第一件事在無形中就辦成了,第二件事則隨心而動,圓滿完成。當天晚上睡覺前,我給媽媽轉了一筆錢,錢不多,只是我自己的心意。我媽也很平常地收下了,母女間也沒有多說些別的感謝或嫌多嫌少等其他的話,坐在一起聊了會天就各自睡下。

第三件事,卻被我“搞砸了”。第二天起來,我媽高興地跟我說,吃完早餐媽媽帶你去買“嫁妝”。我媽的意思是,L先生沒有給我買,她要帶我去買。買不了五金,她可以給我買金項鏈、金手鏈或手鐲。

我聽了覺得心里很愧疚,但更多的是感動。就在我們準備出門的1個小時前,我媽和我大姨打了個電話,我就坐在一旁吃早餐。撥通之前,我媽特意要讓我好好聽,說是要讓我好好聽聽大姨的“勸”。


不要五金,真的是我太“傻”了嗎

我沒猜錯,大姨和我媽想的一樣,她們認為結婚的時候,五金是男方必須要給女方買的,而且,五金表示的是男方家庭對新娘了最起碼的尊重與喜歡。

“五金都不買,結什么婚呢?”

“你傻呀,彩禮不是你的,給了你你也會把它拿去公用,只有五金才是你的”

“你別那么聽你老公的,說是現(xiàn)在窮就不買了,其實是他不想給你買,是他覺得這件事不重要,而不是沒有能力買”

“哪有像你一樣傻的,別人都還沒說,你就主動說不要‘五金’,就沒見過哪個新嫁娘像你這樣‘無私’的”

“別人還說呢,娶到像你這樣的老婆不知道多幸運哦,不要錢的新娘天底下有多少個?”

“你以為你不買五金,別人會更尊重你,其實哪個新嫁娘沒有三金或五金呀,你沒有會在婚禮當天被人看不起的”

“你現(xiàn)在不讓他給你買五金,一輩子你都會念著這個,他結婚時沒給你買金飾,未來你很可能會后悔的”

……

我聽到第一句的時候就有點忍不住生氣了,哪怕我知道媽和大姨是為我好,她們自己又沒有什么好得到或失去的,只是站在我的立場上“替我著想”而已。

可是,我只是覺得五金對于結婚來說并不是一個“必選項”。L先生家里已經按照我媽要求的與當?shù)仫L俗同等的數(shù)目,拿了為數(shù)不少的彩禮,置辦婚禮相關的事項七七八八地也得花個7-8萬塊錢,我只是覺得不想在這個基礎上去增加“不必要”的開支項目。

再說了,我明知道公公婆婆在給了彩禮后已經有些經濟緊張了,五金只能由L先生出錢買,既然我和L先生已經領過結婚證了,那花他的錢不就是花我的錢一樣嗎?

“能省則省,買了五金也不能證明他愛我就多一點,沒買也不證明他愛我少一點呀。”我這樣想著。

為什么我的媽媽和大姨認為我這樣想是“大錯特錯”呢?

我想不通,實在是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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