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參加一個征文比賽, 說打賞的錢會用于出書。這幾天說要出書了,又說自己出錢才能出書。一個版面八百字,一百五,我算了下,我那篇獲獎文章五千字得上千元。我就不解了 ,如果我自己要花錢出書 ,要你們干什么?
他們的回答的打賞的錢發(fā)獎金了, 出版費(fèi)很貴, 就得自掏腰包!否則不予出版。
我就想說,既然我要自己掏腰包出版 ,為何要你組織。我辛苦寫了文章,一分稿費(fèi)沒有 ,版權(quán)就被你斷了,不是買斷了 ,是無理就斷了。 打賞的錢一千多元?dú)w你了 ,出書的錢我再掏腰包,那你們是干什么的?
其實(shí),這種征文已經(jīng)涉嫌違法,但是,他們還打的很硬,無非是抓住每一個寫作者都有出書夢 ,才這樣肆意膽大的妄為吧!
我想出書,是因?yàn)槲矣袑?shí)力,我寫的好,被出書了 ,而不是因?yàn)槲一ㄥX了, 然后我出書了。 那樣,我會沒有一點(diǎn)喜悅,
反而會覺得自己是一個被虛榮心作祟的傻瓜!出書的樂趣又在哪里?
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悔, 這樣的公眾號就是給我出了書我會有一絲欣慰嗎?
曾經(jīng)寫了一篇關(guān)于征文亂想的文章,有懂法明理的人給出專業(yè)的評論 ,我想這樣膽大妄為的騙財(cái)不會持續(xù)太久了!
我寧可一輩子不出書 ,也不會混入烏合之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