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12345熱線接到一位家長的反映:他孩子在城西一所小學就讀,學校在大門南面的機動車道上畫了一條橫穿西行路的黃線,黃線內(nèi)禁止學生家長停車,違反規(guī)定將扣除班級集體分,并影響學生三好學生等考核評定。他覺得家長的行為不應該懲罰孩子。(環(huán)球時報12月6日)

學校的初衷是好的,因為一些家長確實不夠自覺,只顧自己方便,而更多的家長都在效仿,學校門口的亂像可想而知,但這對大多數(shù)學生來說,帶來的就是安全隱患。從這個角度說,學校將治理亂停車與評定三好學生聯(lián)系起來,確實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這樣的“捆綁”,對學生很不公平。
因為三好學生考核評定是一個與家長無關(guān)的體系,換言之,即使家長是個正處在服刑期的罪犯,都不能影響到對其孩子的考評,而如果家長是一位在任的高官,這同樣也不應影到對其子女的考評。學生在校的表現(xiàn),只是自己的行為,家長在社會的表現(xiàn),也只是家長的行為,這是兩種相互隔離的責任體系,同時,也是不同的權(quán)利歸屬。
而如果家長亂停車,就影響到孩子評三好學生,那其實是一種對學生權(quán)利的侵犯。而最重要的是,這還會在無意中讓孩子們看到了“出身論”的影子,即,家長是社會名人,就有可能在三好生的評定中得到優(yōu)勢,而如果家長是位平民百姓,則有可能在一些權(quán)利的實現(xiàn)上受到歧視。這種“出身論”的影子,不但會對一些學生帶來不公平,而且還會給整個社會埋下侵犯權(quán)利的伏筆。
家長亂停車,這是社會治理的問題,而不是學校能解決的事。對于違章停車,這需要交管部門的嚴格執(zhí)法,而不能靠學校對評定三好學生的捆綁。一些家長總在校門口亂停車,這說明當?shù)氐慕徊块T執(zhí)法沒有到位,如果說交管部門每次都嚴格執(zhí)法,那么也就不會出現(xiàn)現(xiàn)在這種積重難返的情況。
家長亂停車與評三好生,其實這是件涇渭分明的事,它不需要混為一談,也不能混為一談,井水的歸井水,河水的歸河水,只要責任分清了,就不再是難事。因此,學校對于評三好生的捆綁,應當及時給予松綁,而對于家長亂停車的事,應交由交管部門解決,無論如何,孩子們的權(quán)利都不能受到要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