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云影
理智與情感,什么比吃人老虎更可怕?
2017-02-02 11:44:5610公民社會
理智與情感,什么比吃人老虎更可怕?
原創(chuàng) 2017-02-02 藺建昌 自由語文人
理智與情感,什么比吃人老虎更可怕?
1月29日,寧波雅戈爾動物園,張某被老虎咬死了!
正值過年,又發(fā)生在動物園,張某逃票,私自翻越動物園圍墻;去年八達嶺動物園剛發(fā)生過一起;種種因素糾葛在一起,自然引爆了輿論,各路人馬紛紛表態(tài),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讀了和菜頭、熊培云、連岳等的評論,以及網(wǎng)友的跟貼,深為包括我自己在內的、大多數(shù)人的思維說理水平之低下和倫理立場的可疑而震驚,甚至連和菜頭和熊培云這樣“專業(yè)”的人都難以例外。
因此,我嘗試談談自己的看法,目的不在于表現(xiàn)自己比別人高明,或自己多么正確,意在鍛煉自己思維說理能力,反省自己的倫理立場!
張某值得同情嗎?
我們先來看看百度對同情的解釋。
同情是指對他人的苦難、不幸會產(chǎn)生關懷、理解的情感反應。狹義的同情常常針對弱者、不幸;廣義的理解,同情是一種普遍性的關懷情感反應,無關乎對象的強弱、貧富等,甚至延伸至動植物等對象。
基于這個理解,我對張某喪命虎口深表同情,愿其早日安息,也希望其家人節(jié)哀!
張某被老虎咬住時他該是多么后悔、恐懼和痛苦?他的妻兒在現(xiàn)場目睹會是多么絕望和無助?張某最終命喪虎口親人又會多么傷心與悲痛?也許無數(shù)個歲月,甚至一生,他們都無法走出這個陰影!
新年伊始,面對張某一家的不幸,身為同胞,同為人類,換位思考,難道我們不應同情嗎?
同情基于人的移情心理,訴之于人的情感,無關乎對象的強弱、貧富等,也應無關乎對方的是非善惡。
張某雖然犯了錯誤,但并不影響我們的同情之心!
我反對那些對張某毫無同情心的態(tài)度和言論,因為我們和張某同為人類,對同類的不幸,出于人道主義,理應同情。即使十惡不赦的罪犯,也是人之為人的悲劇,也有同情之處;何況張某雖然犯了錯誤,并非十惡不赦,也罪不至死,當然應該同情。
2007年4月16日,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發(fā)生了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槍擊事件。23歲韓國男學生趙承熙開槍行兇,打死33人、打傷20多人,隨后自殺身亡。
美國民眾在悼念遇難者時將兇手趙承熙也包括在內,對其本人及家庭也表達了深切的同情。
如果美國民眾對殺人兇手趙承熙都可以同情,我們?yōu)槭裁床荒芡閺埬常?/p>
物傷其類,仁者愛人。同情,彰顯的是人性的溫度,是人性的高貴!
張某自入虎口,老虎咬人出于本性,老虎被連累致死,這些事實都不能作為我們失去對張某失去同情心的理由。
同情張某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理論和嚴密的邏輯,原因很簡單,張某是人,是我們的同胞,我們同屬人類。
對自己的冷漠甚至冷血找再多的理由辯護,都不能掩飾自已心靈的貧血?。ㄐ芘嘣啤犊蠢匣⒊匀?,我為何失去了同情心?》)
我更反對那些甚至一味同情老虎而謾罵張某的言論。這些人不但冷血,甚至有站在反人類的立場上之嫌!
老虎固然值得同情,但張某更值得同情。
老虎吃人是天然本性,從老虎的角度當然沒錯,老虎也不知對錯;但從人的角度而言,老虎吃人是對的嗎?是可以原諒和同情的嗎?即使這個人是自投虎口!
一些一味為老虎辯護的所謂公知和網(wǎng)民,也許把自己當做了老虎,可能忘記了自己還是個人,還屬于人類!
人是萬物的尺度。人類要生存和發(fā)展,必然以人類自身利益為中心,這是不可避免的。
同理,老虎要生存和發(fā)展,也必然以自己為中心,它會吃人,吃它能吃的動物,老虎絕對不會同情人和其他動物,更不會考慮人和其他動物的生存權!其他物種也是如此!這就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則!
我們建造動物園,奴役動物,是出于我們的利益;我們建立動植物自然保護區(qū),也是出于人類利益的考慮!即使像和菜頭主張的放虎歸山,也不能說就與人的利益無關,完全是為了尊重老虎的自然天性和自由!
人之為人,不同于動物,在于人可以暫時超出自己的利益,去保護尊重其他物種的生存權,但這說到底還是為了人類自己的利益,因為我們作為自然的一員,不可能獨活!為動物辯護,并不能彰顯我們多么高貴,只不過是我們自私的體面說法!
如果以人的利益為尺度,老虎吃人就是錯的,就理應被捕殺!如果以老虎的利益為尺度,老虎吃人就是對的,人該死!如果自認為還是個人的話,不難在這兩者中做出正確的選擇!可惜的是,甚至我們一些公知專家,都選擇了老虎有理,而人該死!
武松打虎,我們視武松為英雄,我們別忘了武松是在酒店小二反復勸說阻撓之下自動上景陽崗,走入老虎的領地去送死的;老虎捕武松也是自然本能。武松打死了老虎,被人稱為英雄,好像并沒有人為這只老虎叫屈!
李逵背著老母親,自動進入了老虎的地盤,老虎出于本能吃了李逵的老母親,李逵殺了老虎一家大小,好像也沒有人為老虎叫屈而罵李逵母親該死的!
到了今天,張某誤入虎園,命喪虎口,動物園射殺老虎,而一些人為吃人老虎辯護,深表同情,而對被吃的人卻口誅筆伐,甚至詛咒,豈不是理智與情感的倒退?
對禽獸,極力辯護,對同類,咬牙詛咒,試問這是怎樣的人類?
如果說不分是非同情張某的是圣母婊,那么同樣不分是非同情老虎的豈不是另一種形式的圣母婊,甚至還不如圣母婊!
熊培云《看老虎吃人,我為何失去了同情心?》最后一段寫到:“人與萬物,本是姊妹兄弟。面對無可挽回的不幸,我愿以內心良善希望這一對冤家做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愿他們在黃泉路上同行,人不視老虎為玩物,老虎亦不再食人;愿他們回望前塵,化解了人世恩怨,從此一路上各有各的尊嚴,一路上都威風凜凜?!?/p>
熊先生是我尊重的思想者,但這樣的“思想”實在讓人失望!這樣的思想鬼話連篇,妄顧常識,已幾近無知了!
恕我無知,什么時候,“人與萬物,本是姊妹兄弟?!边^去有過嗎?如果人把萬物當姊妹兄弟,今天還有人類嗎?人類的發(fā)展史不是馴服萬物的歷史嗎?馬、牛、羊、豬、雞、鴨……成為了人類的工具和食物!
現(xiàn)在會嗎?如果人可以把萬物當姊妹兄弟,如何解釋每天成千上萬的動物送上了人類的餐桌?不知熊先生吃肉否?
將來會嗎?我和熊先生一樣,多么希望人和萬物成為姊妹兄弟,但我可以大膽的推測,肯定不會!
“愿他們在黃泉路上同行,人不視老虎為玩物,老虎亦不再食人”,這就是鬼話了,黃泉路上,什么都沒有了,還說什么!
如果從現(xiàn)實的角度講,希望老虎不再食人,這豈不是癡人說夢,胡言亂語嗎?如果讓熊先生和老虎同行山林,不知熊先生愿意否?
假設人可以和萬物成為姊妹兄弟,但不知萬物答應否?可以做到否?我不知老虎、獅子、狼等見到熊先生能否稱兄道弟!
一位高級知識分子的愿望和認知竟然和熊大熊二與光頭強、喜洋洋與灰太狼的動畫水平相當了,豈不是咄咄怪事?
生物學早就告訴我們,自然界就是一個多層級的食物鏈,萬物并不是姊妹兄弟,并不是平等的,也無法平等,平等了可能就沒有萬物了!這幾乎是科學常識,熊先生不可能不知道,但為了顯示自己是多么平等,幾乎什么也不管不顧了!
我甚至懷疑張某是否讀了熊先生的高論,以為自己和老虎是兄弟,而大膽進入虎園,結果送了性命!
我們每個人都要警惕這種表面悲天憫人,實質胡言亂語的所謂平等自由思想!警惕那些看似有思想?yún)s沒人性的兩腳動物!
我們不可能和動物平等相處,動物之間也不能。一邊大啖其肉,一邊為其生存權辯護,不過是無知和虛偽!
動物園有沒有責任?
張某值得同情,但同情歸同情,同情不能掩蓋和擱置是非。
整個事件,張某逃票,違規(guī)違法,錯在本人,應承擔事故絕大部分責任。張某已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了沉重的生命代價。這個代價,遠超出了他理應承受的。
那么動物園還有責任嗎?
雅戈爾動物園對游客的保護措施,已達到了保護游客正常參觀的安全級別。
從報導看,動物園有3米高的外墻,有鐵絲網(wǎng),老虎散放區(qū)另有3米高的圍墻,頂部還裝有70厘米鐵網(wǎng),還有10米寬水溝阻隔,有必要的警視標識和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只要游人購票入園,正常參觀,應不會有人身危險。
但動物園在安保方面難免瑕疵,應承擔部分責任。即便動物園物防上合格,人防是否仍有提高之處?
比如網(wǎng)上公布了一張張某翻越防護網(wǎng)的照片,如果當時監(jiān)控室及時發(fā)現(xiàn),并立即通知工作人員阻止,也許悲劇可以避免。
據(jù)報導,當時張某進入老虎散放區(qū),工作人員正在喂老虎,老虎也沒有立即攻擊張某,張某再返身撿拾掉落的手機時,老虎才發(fā)起攻擊,如果這些信息是事實,當時如果工作人員能及時對張某正確引導,也許張某還能僥幸逃過一劫。
老虎咬住張某后,張某并未立即喪命,園方放鞭炮趨趕老虎,老虎反而將張某咬得更緊,也許加速了張某受傷程度,這種驅虎方法是否得當?
另外,張某被救出虎口似乎已是一個小之后,如果的確如此,救護時效是否太慢太低?
雖然張某逃票,擅入虎園,咎由自取,理應負責,但動物園仍有盡最大能力救助落入虎口的張某的人道主義責任。
比如行人違規(guī)闖紅燈,被機動車撞了,車主不能因為行人違規(guī)而自己守規(guī),就可以不負責任。即使行人違規(guī)在先,機動車主也有減速、注意觀察、及時避讓、剎車的責任!行人被撞,機動車主也要盡最大努力救助傷者!
張某弟弟指責動物園安保不到位,不應給人留下翻墻機會,這就有是非不分,強詞奪理,推卸責任之嫌了。因為從理論邏輯來講,動物園無法做到不給人翻墻機會。
我們假設,動物園設置足夠高足夠厚的銅墻鐵壁,如果你要非法進入,可能有數(shù)不清的辦法,比如挖地道進去,乘飛機從空中跳進去,用坦克大炮炸開圍墻進去……這完全取決于你非法進入的主觀愿望有多強烈,能力有多大,愿意付出的代價有多大等!
動物園不可能在安保上負無限責任,一則不經(jīng)濟,二則做不到。只要游客按照動物園的規(guī)則正常參觀沒有危險就可以了。
這此事件,張某違規(guī)是主要原因,直接原因,是一次小概率的意外事件,園方責任微乎其微,但這不代表園方在安保上沒有改進之處,一點責任都沒有!
在任何情況下,盡可能的保護人的生命安全,這是義不容辭的責任!
藺建昌,陜西商州人,70后,研究生學歷。輾轉漂泊,落籍中山,現(xiàn)為一普通語文教師,教書之余,讀書寫字。微信公眾號:自由語文人,主張語文終極目標在于個人思維之理性,思想之獨立,精神之自由,靈魂之高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