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荒漠甘泉》4月11日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保R太福音10:27)
我們的主常帶我們到黑暗中去,為著要和我們說話。有時祂帶我們進入孤單的黑暗,有時祂帶我們進入憂傷的黑暗,有時祂帶我們進入失望的黑暗,有時祂帶我們進入疾病的黑暗。
然后祂告訴我們祂偉大的、神奇的、永遠的、無限的奧秘;祂開啟我們迷糊的眼睛,叫我們看見屬天的榮耀;祂開通我們聾慣的耳朵,叫我們聽見祂的聲音。在黑暗里,我們能學(xué)到以前從來沒有學(xué)到的功課。
可是我們得到了啟示以后,就有一個責(zé)任——“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p>
我們并不會一直沉在黑暗中,不久我們就要出來的;那時候,我們就當(dāng)把我們所學(xué)到的說出來,宣揚出來。
這樣看來,我們受苦,并非是毫無意義、毫無目的的。許多時候,我們在受苦的時候會悲嘆說:“我還有什么用處呢?我對于人類有什么益處呢?我寶貴的一生就這樣浪費了嗎?” 我告訴你:神是有目的的。神要我們和祂有最高的交通,神要我們能面對面聽祂說話,將信息帶給在山腳下的人們。
摩西在西奈山,以利亞在何烈山,保羅在亞拉伯,豈都是白費時日呢?
信心圣潔與得勝生活的必要條件,別無捷徑可循,所以基督徒必須有單獨默想、與神交通的時間。我們的靈需要與至高者交通,也需要在巖石的陰影和夜晚的星光之下靜靜安息。當(dāng)黑暗遮蔽了塵世的喧囂,也就展開了永恒與不朽的景象,這對于靈魂的需要,好像肉體之需要糧食毫無兩樣。
這樣,我們才會時時覺得神的同在,能和大衛(wèi)一同說:“耶和華啊,你與我相近?!保ㄔ娖?19:151)——梅爾(F.B.Me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