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網(wǎng)上有律師說近乎80、90%的自書遺囑存在各種瑕疵,致使遺囑無效,成為廢紙一張,不能實現(xiàn)遺囑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自書遺囑發(fā)生法律效力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主要有三個:1.全部文字均由遺囑人親筆書寫。2.必須有遺囑人親筆簽名。3.必須有遺囑人書寫的完整的年月日。簡單的三個形式要件,卻成為許多自書遺囑違反規(guī)定所以無效的根本原因。本文匯集實踐中自書遺囑無效的具體情形,以此提示人們關注、遵重法律的規(guī)定。
一、自書遺囑不符合形式要件
出現(xiàn)這種情況的自書遺囑約占到無效案例的70%。具體情形如下:
1.打印正文,只最后手寫簽名。這類遺囑無效,而且,根本無法補救。
我國民法典第1134條明確規(guī)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自書遺囑不能是打印出來的,即便簽名、日期都是遺囑人親筆手寫,也不符合這個法條的要求。
2.遺囑沒有遺囑人親筆簽名,只按了手印或蓋私章,這種遺囑無效。
簽名應當符合身份證上填寫的人名,小名、別名、筆名都不算數(shù)。遺囑沒有簽名只按了手印、蓋私章均無效。
3.遺囑日期不全,缺少年/月/日任意一項,遺囑均無效。
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自書遺囑必須寫明“年、月、日”。自書遺囑只寫年份、只寫年月、只寫月日都不行。而且,一定要寫明公歷日期,不要寫農歷的日期。
4.遺囑有多頁內容,遺囑人只在最后一頁簽名、寫日期。
要求每頁紙都要有單獨簽名+寫明日期。
二、自書遺囑違反實質性要件
5.擅自處分他人財產(chǎn)。這種遺囑涉及他人財產(chǎn)的部分無效。
例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遺囑寫為:"位于XX的房子全部給兒子XXX"。實際上,遺囑人只能處分該房產(chǎn)的50%。
其他的處分子女名下的房產(chǎn)、存款;處分公租房的房產(chǎn);處分屬于公司的資產(chǎn),等,均為無效遺囑。
6.未給"雙無"繼承人留下必要的份額,該遺囑部分無效,法院強制扣除、給予“雙無”繼承人應有的份額。
我國民法典第1141條,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
這類繼承人簡稱為:“雙無”繼承人。
例如:遺囑沒有給未成年子女、智障或殘疾子女,以及病重又沒有養(yǎng)老金的老人留下繼承份額。
7.遺囑內容表述模糊、不具體,可能導致遺囑無法執(zhí)行或部分無效。
例如:家里的財產(chǎn)都給兒子、把值錢的留給女兒,等。
正確的表述:"位于北京市朝陽區(qū)XX路XX號房屋(不動產(chǎn)權證書號:XXXX),屬于我的份額由我的兒子XXX(身份證號XXX)繼承。"
三、遺囑人健康狀況或他人干預
8.立遺囑時意識不清楚的,這種遺囑全部無效。
例如:老年癡呆發(fā)病期、腦梗后意識模糊、重度醉酒、精神疾病發(fā)作期,等。
9.遺囑內容涂改、增刪未確認。涂改、增刪的部分無效。
正確做法:在涂改、增刪之處的旁邊單獨簽名+日期,以此表示對涂改、增刪文字的確認。或者,全文重新書寫遺囑。否則,法官可能不認可已經(jīng)修改的那部分內容。
10.受欺詐、脅迫所立遺囑,一律全部無效
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綜上所述,自書遺囑的撰寫有以下提示:
1. 全文親筆書寫,包括標題、正文、財產(chǎn)清單、簽名、日期,全部書寫,一個字都不能打印。
2. 簽身份證上的全名,不能只按手印不簽名。
3. 必須寫明完整的年月日,例如:2026年5月17日。
4.如果遺囑內容有多頁紙的,必須在每一頁上簽名、寫明日期。
牢記以上四點提示,可以避免絕大部分的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