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10

天氣終于放晴,不再陰雨綿綿。我跟你說想出去轉轉,你說可以,我們就去了植物園。剛見到太陽的花兒,還沒完全開放,可是已經很好看。

終于可以脫掉笨重的衣服,也終于有了太陽,開心。剛出校門,我邊走邊扎起了頭發(fā),回頭對你笑。你卻突然摟著我,跟我說,可不可給你打上一個標簽?我疑惑,你說,貼一個我老婆的標簽。老公,你究竟是有多喜歡我呢?喜歡到怕我被拐走?我一直以為我自己對你的喜歡有很多,你一直都跟我說,用喜歡根本不夠表達對我的感情。

我覺得自己有點可笑。相愛的彼此,又何必再去爭這一時的高低?愛與被愛本身都是幸福,也無需去計較誰付出的多,誰付出的少。

我要畢業(yè)了,要回去工作了。你說不怕的,但其實你也是怕的,對不對?我雖然也怕,可又總覺得我們是該有這段經歷,熬過了所有阻礙,才能得到幸福,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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