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由于人的信仰不同,所以造成了法律關于死刑的不同,我身邊很多歐洲國家的老師,認為,人犯了錯,有時候活著反而是更大的懲戒,死了反而是一種逃脫。這和信仰還有認知有差別,我們很多人認為好死不如賴活著,只要活著就有翻盤的機會,這種理念來源于什么?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另外我解釋一下挪威那個殺人犯為啥可以提要求,因為是單獨囚禁,終生單獨囚禁不允許保釋作為無死刑國家最高懲罰,關鍵是單獨,在心理學角度來考慮,單獨是常人無法接受的一種懲罰,還是終生,很多人在這個環(huán)境甚至無法生存,為了最基本人權,保證你不瘋掉,所以你可以提出維持你不瘋掉的最基本要求,(所以有些文化認為讓你痛苦的活著比死刑來的更痛苦)。當然法官有可能同意或者不同意。但是在國內不行,以為原因如上。最后,我認為脫離環(huán)境和前提單純考慮是否死刑是不合時宜的,因為從邏輯本身就不合理。日本法院沒判處死刑,的確我也很痛苦,但是從另外一方面我也非常認可日本檢方的工作,認真且高效
廢除死刑是人性的進步嗎?藥家鑫—2010年西安音樂學院鋼琴專業(yè)大三學生,因駕駛車輛肇事,將一名叫張妙的女人在騎電動車時撞倒在地,因藥家鑫看到張妙拿個本子記車牌號,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在她的胸腹部連刺6...
死刑不可廢除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國家里面,但是可以慎用,藥家鑫必須被判死刑因為手段殘忍,關鍵是那一把刀,江案辯護的時候,關于刀的來源尤其重要,藥家鑫的家長受到痛苦,也是一種必要的懲罰(也許有的感覺我冷血)因為孩子的每一個行動都是從小所受的教育,還有經歷造成的,如果說藥家鑫作為一種產品不合格,那么父母就是生產廠家,理應當受到懲罰,無論從經濟還是內心。也許我有些偏激,見諒。因為在現(xiàn)在,我們還有很多不夠法制的地方,所以如果沒有死刑,那么可想而知。所以不在于有沒有死刑,而在于有沒有法制,有沒有公平。如果江歌案件在國內審理,也許反而是要腦洞大開的。
廢除死刑是人性的進步嗎?藥家鑫—2010年西安音樂學院鋼琴專業(yè)大三學生,因駕駛車輛肇事,將一名叫張妙的女人在騎電動車時撞倒在地,因藥家鑫看到張妙拿個本子記車牌號,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在她的胸腹部連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