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來訪者常是被迫或被逼著來與咨詢師會面的。非自愿的來訪者,包括兒童青少年,非自愿的成對者。以及被法律機構強制送來接受服務的人。
在發(fā)展焦點解決會談的早期,短期家庭治療中心的觀察人員得出一個結論:并不是咨詢師直接改變了來訪者相反,通常是來訪者通過自己的選擇去做一些不同的事情,而改變了他們自己。通過假定來訪者有能力去做改變。在來訪者決定要改變時,咨詢師有禮貌的詢問和擴展來訪者想要有什么不同以及如何讓變化發(fā)生。咨詢師能夠最迅速有效的催化這一過程。觀察人員發(fā)現(xiàn),當咨詢師并不企圖對來訪者的結果進行干預時,來訪者的改變歷程反而會更快更真實。當咨詢師不再把自己看成改變的代理人,而是作為一名尊重來訪者,處于未知姿態(tài)的提問者,這時來訪者會告訴咨詢師他們自身想要的是什么,他們的生活會發(fā)生什么事情,以及他們認為如何讓這些事情發(fā)生。當咨詢師假定來訪者可能沒有想從咨詢師的服務中獲得什么時,咨詢師應該保持清醒,將節(jié)奏放慢,做好準備去傾聽來訪者抱怨他從前的令人沮喪的經(jīng)歷。咨詢師不要采取批評或事不關己的態(tài)度,因為每位來訪者的一些反應背后都有一個故事,而這個故事就是下一步的切入點。接受來訪者的知覺,并向他們提出更多的問句,遵循這一條原則可以更尊重的回應來訪者所說的話。一旦來訪者開始跟咨詢師講述他們對于情況的看法,咨詢師就要專心傾聽對來訪者而言,誰和什么是重要的。而對那些非自愿來訪者咨詢師必須仔細傾聽出來訪者憤怒話語背后所隱藏的重要事情。一旦咨詢師了解并接納了這些來訪者的意愿是會談的氛圍和來訪者的態(tài)度便會有所改變。
對于非自愿來訪者,使用詢問關系時問句可以邀請來訪者在其脈絡中建構他們的解決之道。與自愿和非自愿來訪者建構解決之道,其實兩者的工作方式與過程是一樣的,因為在運用了焦點解決問句后咨詢師能夠將控制權和責任還給來訪者。咨詢師給予來訪者控制權的方式包括:詢問來訪者會如何說明他們的情況。如何談論他們自己?想討論什么?什么可能是有用的?在建構解決之道的會談中來訪者很快會意識到他們能夠既安全又自由的去探索他們想要什么以及如何使它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