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喲!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下列所購商品不適用于七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定:1.消費者定作的(如對象專屬定制情人節(jié)禮物,此類商品很難再出售給他人);2.鮮活易腐的(如端午節(jié)網(wǎng)購的新鮮粽子);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shù)字化商品;4.交付的報紙、期刊。對于不能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商品銷售者也負有特定義務。對于上述四類商品,商家應當采取技術手段或者其他措施進行明確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