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 08.10 ?周志羿
導言
為什么哲學不能用普及這個詞?
發(fā)問方向:顯而易見的東西
思考方向:哲學地審思,從習以為常、顯而易見的事情,乃至“審思一切”。
課程目的:初步學會重視我們自己和別人的真實的常識直覺,初步建立哲學意義上辯證與合理懷疑的意識,并在這種合理懷疑的基礎上初步確認哲學的本底性追求方向,面對我們自己的真實生活的意義。
兩個人之間的直覺不可能一模一樣。物理學上的“遠”,是對所有事物的詮釋達到極致。理性上的遠,是對什么事物可知,什么事物不可知建立邊界意識。好的思考者,應該對自己的結論有懷疑精神。
引子
對人來說,沒有經(jīng)過審思的生活是不值得過的?!K格拉底
在我一生中必須有一次,我要完全把我之前接受的所有觀點都清除出去,然后從這個基礎上開始重新建立?!芽枺ó敃r,支撐起笛卡爾研究物理學的精神基礎崩塌)
走到極致,還能提出哲學之問。
從不可疑處,發(fā)一問。
在實際生活陷入施行沖突時,要怎么辦?是否有什么東西,每一個人都需要堅持的?
哲學的辯證是在對自己誠實的前途下,會將日常生活的矛盾進行論辯。
第一講:準備工作——論辯十原則
一 以理服人
1.1 “論辯——印證”式對話
問題:我們如何讓其他人認同我們的看法?馴服?震懾而服?啟示而服?
辯證原則1:“哲學無禁區(qū)”原則(“哲學可以審思一切”原則)——在辯證中,我們(在哲學中)可以就任何事情發(fā)生分歧、產(chǎn)生紛爭、進行爭論。
辯證:“辯”指的是論辯,“證”指的是印證。(1)在我們相互討論時,辯證指的是我們就某個話題相互論辯、各自印證;(2)在我們獨自沉思時,辯證指的是我們自己就某個話題自我論辯、自我論證。
你用多少“服”來對別人,別人又用多少“服”來對你?
哲學的態(tài)度是讓他自己坦誠地走過去。走到極致后,哲學就會冒出來。
1.2 “必須共識的事情”
1.3 主張的真值
只要進行辯證式對話,我們都關心某主張的正確或是否正確。
辯證原則2:求真原則(求正確原則、求真實原則)——在辯證中,我們的目的是,是且應該是:為了獲得為真的主張。
1.4 論證第一
哲學思考有時候要反思語境。
辯證原則3:論證原則(講理由原則1)——在辯證中,我們是且應該通過論證(講理由)來收獲正確的判斷、結論。
1.5 修復論辯
反哲學最后是到反自由主義。
需要想明白自己困惑什么。
即使自己支持理由和結論,只要理由推不出結論,邏輯上也是不能支持的。
二 以理服己
其他人能夠被我們說服,是因為我們用以說服其他人的理由是其他人認同的。我們能夠被其他人說服,是因為其他人用以說服我們的理由是我們認同的。
1.7 在自我實現(xiàn)中實現(xiàn)說服對方
遇到終極絕望,精神便已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