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都中(1279-1341),字元俞(一字邦翰),號本齋,謚清獻,元福寧(今霞浦)赤岸人。初任平江路總管府治中,歷任兩浙都轉(zhuǎn)運鹽使、戶部尚書等20多個官職,為民謀利、秉公執(zhí)法、懲治腐惡,政績卓著。王都中幼年住在大都(今北京市),拜著名學者許衡為師。至元二十一年(1284),都中的父親王積翁作為元朝的“國信使”,受元世祖派遣出使日本,不幸在日本境內(nèi)的海面上遇害身亡。
次年(1285),七歲的都中就為其父遇害而未得到朝廷應(yīng)有的禮遇一事,隨母葉氏申訴于世祖殿前。世祖憐憫他們,賜給南遷“驛券”,并賜平江(今蘇州市)農(nóng)田八千畝、獨院房屋一座。不久,世祖在進一步查實積翁遇害真相后,追封其為“敬愍侯”,并按“蔭錄”政策,特授其遺孤都中為少中大夫、平江路總管府治中。
王都中自十七歲就被元世祖忽必烈正式任命為少中大夫、平江路總管府治中,到元至正元年(公元1341年)病逝,享年62歲。后賜封為“昭文館大學士”,謚“清獻”。從政40余年,在這期間先后擔任過浙江東道宣慰副使、荊湖北道宣慰副使、江灘泉貨監(jiān)、郴州路總管、兩浙都轉(zhuǎn)運鹽使、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使、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福建進宣慰使都元帥、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正奉大夫、行戶部尚書、兩灘都轉(zhuǎn)運鹽使、河南行省參知政事、江浙行省參知政事等十六個官職,最后位居省部級。
在任浙東道宣慰副使期間,他秉公執(zhí)法,先后查處金華縣丞、縣尉貪臟受賄庇護殺人囚犯案,嚴懲余姚縣惡霸張甲。元大德四年(公元1300年),任湖北道宣尉副使,奉命賑濟災(zāi)荒,他跑窮山僻壤,發(fā)動災(zāi)民生產(chǎn)自救,同時向朝廷申請撥糧十萬石,救活災(zāi)民數(shù)十萬人。
王都中一生為官勤勉,為人仁慈,為學勤奮,所到之處,均政績顯著,民眾常為其建生祠,立《去思碑》紀念,表示仰慕愛戴之情。天歷元年(公元1328年),調(diào)任浙東道,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三次更換鎮(zhèn)守均戴欽賜的“金虎符”。由于他政績顯著而名聞天下,為“南人”在元代政治舞臺上爭得一席之地?!对贰吩u價說:“當世南人以政事之名聞天下而位登省憲者,惟都中而已。又其清白之操,得于家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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