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溝通》只是剛看了個開頭三章。暫時從書中獲取到的觀點是,使用同理心,體會對方的感情和需求,并在交流時盡可能將客觀事實和評價句式分開,不要客觀事實和評價混合在一個句子里。這更容易讓對方知道你為什么會產(chǎn)生這種情感,以及你需要他做什么。
因為這是一個美國人寫的書,原文應該是英語寫就的。于是,我突然思考了一個問題:評價式和客觀式語句有時不小心混在一起使用,會不會在某些語種特別突出,而另外一些語種相對不明顯。在練習寫英語作文的時候,老師常常會教我們,第一句就拋出結(jié)論,然后再具體寫出原因,做到直來直往,開門見山。
但是到了日語,就不太一樣了。對于評價性的語句,日語似乎會加入非常多的提示。會提示對方,這是我想的。比如,什么東西很好吃,日語的表達更類似于“我個人感覺這東西很好吃”。
而到了漢語,模糊性和明確性似乎就在英語和日語之間。有時覺得非常好辨認某句式是一個評論性語句和客觀語句的混合體,有時卻覺得并不明顯。還是比如剛才那一句“什么東西很好吃?!边@個“好”,到底是評價,還是客觀,有時還真的要考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