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框定是將人們賴以理解或經驗某種情境的概念與情緒的假設或觀念,改變成成另一組同樣也能“符合事實”的設定,經過轉換,該情境對人們的意義已全然改變。
如某個人由于命運不濟,很長一段時間處在生存的掙扎線上,可能常常為此唉聲嘆氣,抱怨命運不公。但放在更長的一個生命周期,等到挨過這個坎,回首往事,可能就會覺得那個時候艱辛的生存經歷鍛造了他超強的韌性,是他在今后無論遇到多到的苦難都能扛過去。
同樣,放在同一時間點,老板布置很多任務,A可能會抱怨憑什么是我干這么多事,B可能覺得這是一次很好的鍛煉機會。事務沒有變,我們看待的角度的不同,就會富于不同的意義。
我們認識世界的方式,是將我們所知道的客體分成不同的種類。這些種類時人們的心理構建。所以客體幾可能是種類A,也可能被種類B包含,從理論上說明了重新框定的可行性。
困惑時達成第二序改變的重要步驟。不困惑的東西可能是我們習慣的,自發(fā)經驗到的,是第一種改變的領域。只有當困惑產生,才能跳出習慣或經驗的規(guī)則,才能去重新框定。